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1项市(地)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本部门(企业)科研项目1项;
(二)参与完成1项市(地)级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或参与完成1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三)参与完成1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2项中型风景园林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1项区域城(村)镇体系规划、镇或开发区园区总体规划、风景区详细规划设计;
(四)作为主要设计人完成1项二级工程或3项三级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或参与完成2项二级工程或4项三级工程的勘察或设计;
(五)参与完成2项二级工程,或完成3项三级工程的施工、监理或管理;
(六)参与完成2项中型桥梁工程,或累计完成2平方公里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或管理;
(七)参与完成2项中型或完成2项小型城市燃气、供热、给排水或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或管理;或从事城市公用事业中型生产企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技术管理较突出,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八)作为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10项单位工程或10项生产材料(构配件)应用的检验、检测;
(九)参与完成1项二级工程或完成3项三级工程的投资策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项目财务评价以及工程(概)预算、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竣工结(决)算的编制或审核;
(十)在工程质量、建设安全、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建筑节能、房产物业、建设信息和科技情报等管理岗位工作5年,技术水平较突出,工作成绩显著;
(十一)参与完成1项地方标准的编制;
(十二)解决过2项生产技术管理中的关键问题或编写过2份本部门有关技术文件,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