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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巧姐为什么被列入十二钗正册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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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春阳
来源:红楼梦学刊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5-03 20:47回复
    我们阅读《红楼梦》,都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着墨甚少、毫无个性特征的巧姐会被列入十二正钗?在前八十回中,巧姐还是一幼儿,书中写到处不过是她睡觉、啼哭、或被抱着、或人讲话中提及等一些客观、简单的叙述而已,唯一有正面细节描写的就是与板儿争佛手玩。后四十回续书中,主要是围绕贾环和贾芸密谋将巧姐送给外藩作偏房、后刘姥姥将其嫁给一周姓乡绅来描写,共十三处提到巧姐,除宝玉给巧姐讲贞烈故事一处外,其他基本上是侧面提及,巧姐的形象仍然是“模糊不清的,空洞得简直像个影子”[1]。


    IP属地:重庆2楼2022-05-0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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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红学专家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张锦池先生在《红楼梦考论》中写道:“巧姐名列‘金陵十二钗正册’,而且位居李纨和秦可卿之前,可八十回过去,她都还是个不几岁的娃娃。”[2]李希凡先生在《传神文笔足千秋》中指出:“巧姐虽是金陵十二钗的一钗,但在前八十回书中她尚未长大。”[3]蔡义江先生在《追踪石头》中也指出:“贾巧姐在前八十回中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4]


      IP属地:重庆3楼2022-05-0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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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曹公可是一位旷世大师,绝不会为一无用、多余的人物浪费笔墨。那么作者为什么要将这么空洞的一个人物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呢?针对这一疑问,前述几位先生均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归纳起来,几位先生认为:作者在后四十回佚稿中,应该对巧姐这一形象作了与其地位相称的描述刻画。尽管他们探讨的侧重点不同,但对巧姐在佚稿中可能会有的情节安排和最终命运,看法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贾府事败后,巧姐被“狠舅奸兄”卖到了烟花巷;凤姐在狱中向刘姥姥“托孤”;刘姥姥通过查访,将巧姐救出火坑,最后让无依无靠的巧姐与自己的外孙板儿结为夫妻;从此他们过着自食其力、平静恬淡的生活[5]。这些推测,与前八十回中的伏笔和脂研斋的批语是相符的,得到了多数研究者及爱好者的认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也就不难想象到,在后来巧姐跌宕起伏的命运变化中,作者一定丰满了这一形象!


        IP属地:重庆4楼2022-05-0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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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样的解释我们仍然会产生疑问:这只是从谋篇布局方面说明了前八十回为什么要写一个不懂事的巧姐,并没有讲清楚为什么将巧姐列入十二正钗、而不是作一般人物来安排。要讲清这一点,我们还得从作者的创作意图方面来继续探讨。


          IP属地:重庆5楼2022-05-0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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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知道,曹雪芹是在自己家族发生了由盛到败的巨变,自身满怀才志而投报无门、穷困潦倒的境况下创作的《红楼梦》。开卷即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面对巨大的变迁和困顿的现状,他“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第一回),对社会人生进行了重新审视和深刻思考,并通过著书(也只能通过著书)来渲吐自己的体验和感悟。也即借书中人物之“酒”来浇自己心中之“块垒”。从这一角度来说,《红楼梦》实为一部人生大书。曹公在审视和思考世事众生后,将人生概括为十二种情形,并分别用十二正钗来代表之。他怕我们看不明白,特意在第五回、全书情节正式铺开之前,用判词和曲子将每位正钗所代表的人生情形集中进行了描述和提示,并在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又借警幻仙姑之口点明:“此即迷津也……只有一个木筏,乃木居士掌舵,灰侍者撑篙,不受金银之谢,但遇有缘人渡之”,让大家更加明白他推演的是一部人生大戏。


            IP属地:重庆6楼2022-05-0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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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来看看十二正钗各代表什么样的人生情形。我们如果也“一一细推”判词、曲子及书中后来的具体描写,就不难发现,曹公是从六个角度来观察的:
              一,从处世原则观察,他将人生分为“情”与“理”两种情形,分别用黛玉和宝钗来代表。
              这里的“情”指性情,即发乎于内心的想法、感情。书中,黛玉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性情来行事和与人交往的。她的“情”是敏感的,外界万事万物皆可触发她的幽思、哀怨,就像含羞草,随便一碰就会发出反应;她的“情”是带刺的,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不管你受不受得了;她的“情”是直率的,像夏天的雨,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她的“情”是清纯的,没有城府,从无害人的阴谋和企图。
              “理”即事理。宝钗与黛玉正好相反,宝钗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按照事理来待人接物,将自己内心的想法、感情隐藏得一丝不察,你甚至找不到任何的不是或缺点,判词中称她有“停机德”。她也因“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第五回)。她的“理”有时也冷得不近人情。金钏儿因被王夫人训后投井自尽,王夫人自己都觉得良心上过不去而愧悔时,她却安慰王夫人“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第三十二回)。王昆仑先生说得好:“宝钗在做人,黛玉在作诗;宝钗在解决婚姻,黛玉在进行恋爱;宝钗把握着现实,黛玉沉酣于意境;宝钗有计划地适应社会法则,黛玉任自然地表现自己的性灵。”[6]


              IP属地:重庆7楼2022-05-03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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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人生中,到底是按“情”还是“理”来行事好呢?曹公的想法是兼而顾之。所以他将钗黛俩人的判词、曲子都合而为一,并在宝玉的梦中描绘了一个“兼美”的理想形象——可卿,她既有宝钗的“鲜艳妩媚”,又有黛玉的“风流袅娜”(第五回)。我们知道,“鲜艳妩媚”是一种外在的适众,“风流袅娜”是一种内在的灵性。然“兼美”只可能出现在梦中,实际生活中很难做到。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事不想做而不得不做、一些话不想讲而不得不讲的现象。曹公也深感其难,故在曲中写道:“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第五回,后凡判词、曲子皆见第五回,不另注明)。但他偏向于“情”,这从判词后面写到的“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可看出。即使宝钗做得再好,他也忘不了林妹妹。


                IP属地:重庆8楼2022-05-0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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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人生态度观察,他将人生分为“进”与“退”两种情形,分别用探春和惜春来代表。
                  探春判词第一句就是“才自精明志自高”。她的人生总基调是“进”。她最有名的一句话就是“我但凡是一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第五十五回)。即使在闺阁,她也不甘平庸。她发起了大观园第一个诗社。她“兴利除宿弊”,在机会来时,以舍我其谁的气魄和担当大刀阔斧对荣府进行“改革”。李希凡先生动情地称赞她是“带着与王熙凤迥然不同的纯粹与清朗气息,带着施展抱负与才华的渴求”。[7]
                  惜春代表的是“退”。她平日爱跟庵里的小尼子玩,有事就绕着走。她在七十四回中公开声明:“我一个姑娘家,只有躲是非的,我反去寻是非,成个什么人了”。因怕丫头入画累及她,即使入画跪下哭求,她也不肯将其留下。从判词中我们也可看出,她最后是“独卧青灯古佛旁”出家了。


                  IP属地:重庆9楼2022-05-03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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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从表现方式观察,他将人生分为“强”与“弱”两种情形,分别用王熙凤和迎春来代表。
                    凤姐无时无处不给人一种强势的感觉。她一出场就气势不凡,人未到声先到:“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听到她的声音,室内的人是“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第三回)。在第一次见刘姥姥时,则是“也不接茶,也不抬头,只管拔手炉内的灰,慢慢问道:怎么还不请进来?”(第六回)她的气场威严得令人窒息,而她的手段则狠毒得令人恐怖。她“毒设相思局”害死了贾瑞,“弄权铁槛寺”害死了一对有情人金哥和守备公子,后又“计赚尤二姐”逼尤吞金自尽。在下人眼中,她是“有名的烈货,脸酸心硬”(第十四回);在丈夫心里,她则是“夜叉星”(第四十四回)。判词写她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迎春则是典型的懦弱之辈,诨名“二木头”,用小厮兴儿的话说是:“戳一针也不知嗳哟一声”(第六十五回)。平日里罕言寡语,对丈夫的好色、好赌、酗酒和打骂,则一忍再忍。她的曲中写得更明白:“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她的懦弱甚至让人疑惑,赫赫贾府为什么任其忍气吞声受作践!


                    IP属地:重庆10楼2022-05-03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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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从性格特点观察,他将人生分为“豪”与“孤”两种情形,分别用史湘云和妙玉来代表。
                      史湘云的曲中写道:“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她讲话豪爽,见到宝玉、黛玉就说:“二哥哥、林姐姐,你们天天一处顽,我好容易来了,也不理我一理儿”(第二十一回)。不爱说话的迎春“就嫌他爱说话”,说她“睡在那里还是咭咭呱呱,笑一阵,说一阵”(第三十一回)。她动作豪爽,在掣花名签时,她是“揎拳掳袖的伸手掣了一根出来。”她吃态豪爽,吃鹿肉时“大吃大嚼”,并在黛玉嘲笑她时反讥黛是“假清高,最讨厌”(第四十九回)。她装扮豪爽,“爱打扮成小子的样儿”(同前),曾“把宝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额子也勒上”,搞得贾母还以为是宝玉,只叫“宝玉,你过来”(第三十一回)。她连睡样都是豪爽的,醉后“卧于山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落在地下”,口中却还在说着酒令(第六十二回)。总之,史湘云是一个天真烂漫、憨直可爱的豪阔之人。
                      妙玉恰恰相反。她的曲中这样写道:“天生成孤僻人皆罕……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她自称“槛外人”,居在栊翠庵几乎不与外人往来。连宝玉她都嫌俗,宝玉用大杯喝茶时,她讥讽“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刘姥姥用她的一只成窑杯喝茶,她嫌脏就不要了。宝玉求她将那只杯子送给刘姥姥,她却说:“幸而那杯子是我没吃过的,若我使过,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他”。当宝玉逗她欢心说“叫几个小幺儿来河里打几桶水来洗地”时,她都嫌小幺儿脏,“这更好了,只是你嘱咐他们,抬了水只搁山门外头墙根下,别进门来”(前引均见第四十一回)。可以说,妙玉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洁癖”典型,孤僻、清高到了极点。


                      IP属地:重庆11楼2022-05-0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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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从人性欲望观察,他将人生分为“守”与“纵”两种情形,分别用李纨和秦可卿来代表。
                        李纨诨名“大菩萨”。第四回开头即写明她“青春丧偶,且居处于膏梁锦绣之中,竞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针黹诵读而已。”第六十五回又借兴儿之口说出:“我们家的规矩又大,寡妇奶奶们不管事,只宜清净守节。妙在姑娘又多,只把姑娘们交给他,看书写字,学针线,学道理,这是他的责任。除此问事不知,说事不管。”在第六十三回她掣出的花签上也写明:“竹篱茅舍自甘心”。此句出自宋代王淇的《梅》一诗,上半句是“不受尘埃半点侵”[8]。可见李纨是一个寡欲守节的典范。曹公将其取名为李纨、字宫裁,父亲取名为李守中,也明显喻示了此意。清人解盦居士的解读比较准确:“李纨者,守礼完人也。字曰宫裁者,作者自谓秉公裁定者也……其父名守中,曾官祭酒,谓其父守正不阿,闺中之祭酒也。”[9]
                        守节的另一面就是纵欲。作者在秦可聊的判词中写道“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曲中写得更明白:“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她册子上则“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第十三回写贾府上下听到秦氏死讯后反应是“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脂砚斋也在旁批曰:“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并在本回末又批明:“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虽我们现在看到的《红楼梦》中没有秦氏“滥淫”的情节,但研究者普遍认为,在作者的初稿中曾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写她与公公贾珍私通,事败后自缢于天香楼,后作者因遵从长辈、也是批书人之一畸笏叟之意将此节删掉了。这从相关批语、书中留下的大量改动痕迹,以及判词与后文的矛盾等来看,大致是信得过的。作者将秦父取名为秦业,其弟取名为秦钟,也像李纨名字一样,用了暗喻法。按脂研批语,他们分别谐音“情孽”“情种”。可见,在作者最初的设计意图中,就是将秦氏定位为“情”的,但她的“情”与黛玉所代表的“情”不同,秦氏之“情”为男女之情,并且是放纵、泛滥的男女淫情。


                        IP属地:重庆12楼2022-05-03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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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生活状态观察,他将人生分为“贵”和“贫”两种情形,分别用元春和巧姐来代表。
                          元春贵为皇妃,贾府也因她而达到了“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第十三回)。判词中写她“榴花开处照宫闱”,曲中又写到“喜荣华正好”,都说明她地位之高贵和显赫。第十六回中她被“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使得“宁、荣二处上下里外,莫不欣然踊跃,个个面上皆有得意之状”。后面她回大观园省亲,则更让我们具体感受到了皇亲国戚的气派和尊贵!
                          巧姐的人生则完全是另一种状态。作者给她下的判词是“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从这可看出,巧姐是在家败后才真正进入她的正文的。在她的册子上画着“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蔡义江先生说得对,巧姐不可能像续书所写那样,嫁给了“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大财主作媳妇、当少奶奶,而是嫁给了板儿。她在刘姥姥家过的只能是农村劳动妇女的生活,情况大概与秦可卿出殡途中,宝玉在农家所遇见的那个纺绩的二丫头差不多[10]。也就是说,巧姐在作者原稿中,最后过着的是清贫的田园生活。


                          IP属地:重庆13楼2022-05-0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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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我们简要地分析了每个正钗各代表了什么样的人生情形。这里需要说明两点,一是我们分别用一个字来概括十二钗所代表的人生情形,并不是说她们的形象是概念化、扁平化的,我们只是就其所展现的人生情形的主要点来说的。二是我们说曹公用十二钗将人生概括为六类十二种情形,并不否认人生还有其他情形,如真与假,善与恶,忠与奸,贤与愚等等。其实这些人生情形在书中也俱有体现。如真与假,作者开篇即声明“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并分别设计了“甄士隐”和“贾雨村”两个人物。然后又在第一回和第五回两次借太虚幻境牌坊上“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对联,来引起读者的注意和思考。再如善与恶,作者在第二回就写到“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挠乱天下”,明确地将人生分为善恶两种。因篇幅所限,这里不再一一赘述。也许有人还会说,每种类型除两种极端情形外,更多的人是处于中间状态,作者怎么不写呢?这就是刚刚引文所讲的,在作者看来“余者皆无大异”,没有代表性。


                            IP属地:重庆14楼2022-05-03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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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作者为什么仅设计十二正钗呢?用作者自己的话说是“择其紧要者录之”。这是作者狡狯之处。真正的原因是:作者是要“敷演”出一部无法避免的大悲剧。他选取的十二种人生情形,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说不清谁好谁坏、谁对谁错,但最后这些人都不得不走向悲剧结局。王国维先生就此作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悲剧有三种:“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命运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红楼梦》“正是第三种之悲剧也”,并且认为“此种悲剧,其感人贤于前二者远甚”,是“悲剧中之悲剧”,因为“彼示人生最大之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故也。”[11]作者正是从这样的思想深度来设计人物及情节的。他在第五回中,将众女儿的命运设定为“千红一窟”“万艳同杯”,又在演唱十二支曲子前用对联“幽微灵秀地,无可奈何天”,来表明她们的悲剧命运都是无可奈何、必然而然的。所以他只选择前列十二种“人生之所固有”的情形,而真假、善恶等这些高下立判、可以避免的情形,则不列入十二正钗,或不作为十二钗的主要特点来写。


                              IP属地:重庆15楼2022-05-03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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