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环境在不断改变。其中用眼环境的改变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就是近距率的不断增高。环境改变所带来的影响,如果在环境没有得到改善之前,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能避免或解决这个影响。
用眼环境的改变,体现在室内时间增多、户外时间减少,即眼睛看近动作增多、看远动作减少,这是近视率增加的主要原因。随之采取的对应措施必然是增多看远动作、减少看近动作,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方向。
眼睛结构里面晶状体相当于凸透镜,视网膜相当于成像光屏,随着物距影响像距的变化,成像焦点也在视网膜前方和后方之间移动,所以看远处和看近处会出现两个不同的成像过程。
眼睛看远处时,依据凸透镜成像原理物距越大像距越小,物体成像焦点落在视网膜前方,经由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薄和眼肌控制眼轴缩短等作用力使成像焦点后移落在视网膜上实现正常成像。草原地区人群长期户外远距离用眼,其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薄能力和眼轴缩短能力大大优于内陆地区人群,他们所形成的超强视力几乎是内陆地区人群的三倍以上,央视也曾做过许多超强视力的相关报道。
眼睛看近处时,依据凸透镜成像原理物距越小像距越大,物体成像焦点落在视网膜后方,经由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厚和眼肌控制眼轴拉长等作用力使成像焦点前移落在视网膜上实现正常成像。儿童青少年长期室内近距离用眼,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厚和眼轴拉长等作用力过多,伴随着眼睛生长发育导致眼睛成长方向发生改变。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薄能力下降,眼轴拉长,用眼距离过近能力增加,看远能力下降,形成或加重近视。
近视后远距离用眼能力下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通常采用凹透镜方案解决。凹透镜原理可以使远处分散的光线聚集,使成像焦点产生后移,然后配合眼睛正常调节使成像焦点后移落在视网膜上实现清晰成像。整个矫正过程以成像焦点原本落在视网膜前方且眼睛正常调节未能使其落到视网膜上为前提,是具有限定因素的,也就是凹透镜方案在限定因素下起到辅助成像的作用。一旦超过这个限定因素,眼睛正常调节能使成像焦点后移落在视网膜上,继续使用凹透镜方案使成像焦点后移就会导致眼睛本身调节力的下降,调节能力逐渐弱化。而近距离用眼时成像焦点原本落在视网膜后方,继续使用凹透镜方案就会使成像焦点继续后移,加大眼睛成像压力。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厚和眼轴拉长等作用力被迫放大,从而加重近视程度。
在了解了凹透镜方案对两种成像过程的影响以后,我们可以看出,凹透镜方案仅仅应用于限定因素下的辅助成像,即眼睛在看远处有刚性看清需求时使用。一旦超过这个限定因素,继续使用对眼睛是有伤害的。所以凹透镜方案与近视防控没有任何关系,它只能起到辅助成像的作用。而且限定因素之外使用还会给眼睛带来伤害,无法通过安全认定,因此从未被公立医院正式采纳过,更不可能纳入医保。
可能有人要疑问了,医院不是主推凹透镜方案吗?不是的。目前主流的凹透镜方案有框架眼镜、ok镜和激光手术,框架眼镜为镜片凹透镜结构,ok镜和激光手术作用于眼角膜使眼角膜形成凹透镜结构。其中激光手术被归类于美容分类由第三方整形机构操作,框架眼镜和ok镜由第三方视光机构操作,医院只负责做眼睛检查和推荐。这就和向电子厂输送劳务人员的中介机构一样,医院也是在患者和第三方机构之间扮演着中介的角色。
由此可见,国家从未正式将凹透镜方案纳入近视防控内容,只是一些人打着“官方中介”的幌子将凹透镜方案冒充国家近视防控。
凹透镜方案在限定因素内使用,仅仅是解决近视人群远距离用眼问题的一项措施。杜绝限定因素之外使用来减少对眼睛的伤害,并采用以“增强眼睛活力加离焦锻炼”为核心理论的各种视力恢复方法,锻炼提升视力,才是当下近视防控最主要的内容。
用眼环境的改变,体现在室内时间增多、户外时间减少,即眼睛看近动作增多、看远动作减少,这是近视率增加的主要原因。随之采取的对应措施必然是增多看远动作、减少看近动作,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方向。
眼睛结构里面晶状体相当于凸透镜,视网膜相当于成像光屏,随着物距影响像距的变化,成像焦点也在视网膜前方和后方之间移动,所以看远处和看近处会出现两个不同的成像过程。
眼睛看远处时,依据凸透镜成像原理物距越大像距越小,物体成像焦点落在视网膜前方,经由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薄和眼肌控制眼轴缩短等作用力使成像焦点后移落在视网膜上实现正常成像。草原地区人群长期户外远距离用眼,其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薄能力和眼轴缩短能力大大优于内陆地区人群,他们所形成的超强视力几乎是内陆地区人群的三倍以上,央视也曾做过许多超强视力的相关报道。
眼睛看近处时,依据凸透镜成像原理物距越小像距越大,物体成像焦点落在视网膜后方,经由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厚和眼肌控制眼轴拉长等作用力使成像焦点前移落在视网膜上实现正常成像。儿童青少年长期室内近距离用眼,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厚和眼轴拉长等作用力过多,伴随着眼睛生长发育导致眼睛成长方向发生改变。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薄能力下降,眼轴拉长,用眼距离过近能力增加,看远能力下降,形成或加重近视。
近视后远距离用眼能力下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通常采用凹透镜方案解决。凹透镜原理可以使远处分散的光线聚集,使成像焦点产生后移,然后配合眼睛正常调节使成像焦点后移落在视网膜上实现清晰成像。整个矫正过程以成像焦点原本落在视网膜前方且眼睛正常调节未能使其落到视网膜上为前提,是具有限定因素的,也就是凹透镜方案在限定因素下起到辅助成像的作用。一旦超过这个限定因素,眼睛正常调节能使成像焦点后移落在视网膜上,继续使用凹透镜方案使成像焦点后移就会导致眼睛本身调节力的下降,调节能力逐渐弱化。而近距离用眼时成像焦点原本落在视网膜后方,继续使用凹透镜方案就会使成像焦点继续后移,加大眼睛成像压力。睫状肌控制晶状体变厚和眼轴拉长等作用力被迫放大,从而加重近视程度。
在了解了凹透镜方案对两种成像过程的影响以后,我们可以看出,凹透镜方案仅仅应用于限定因素下的辅助成像,即眼睛在看远处有刚性看清需求时使用。一旦超过这个限定因素,继续使用对眼睛是有伤害的。所以凹透镜方案与近视防控没有任何关系,它只能起到辅助成像的作用。而且限定因素之外使用还会给眼睛带来伤害,无法通过安全认定,因此从未被公立医院正式采纳过,更不可能纳入医保。
可能有人要疑问了,医院不是主推凹透镜方案吗?不是的。目前主流的凹透镜方案有框架眼镜、ok镜和激光手术,框架眼镜为镜片凹透镜结构,ok镜和激光手术作用于眼角膜使眼角膜形成凹透镜结构。其中激光手术被归类于美容分类由第三方整形机构操作,框架眼镜和ok镜由第三方视光机构操作,医院只负责做眼睛检查和推荐。这就和向电子厂输送劳务人员的中介机构一样,医院也是在患者和第三方机构之间扮演着中介的角色。
由此可见,国家从未正式将凹透镜方案纳入近视防控内容,只是一些人打着“官方中介”的幌子将凹透镜方案冒充国家近视防控。
凹透镜方案在限定因素内使用,仅仅是解决近视人群远距离用眼问题的一项措施。杜绝限定因素之外使用来减少对眼睛的伤害,并采用以“增强眼睛活力加离焦锻炼”为核心理论的各种视力恢复方法,锻炼提升视力,才是当下近视防控最主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