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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连喝3场仍在拉客 勿把他人生命当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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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标题为“郑州一网约车司机连喝3场,酒驾拉乘客上路”的新闻刷新微博社会榜热搜,引得众人议论纷纷。
“我是营运车,刚接住单。”
9月22日下午2时许,郑州交警六大队在东风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一辆白色车辆来到查处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无接触式酒精检测时,显示饮酒,随后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过程中,驾驶人称自己是营运车辆,刚接住单载上乘客。
自己昨天中午和朋友吃饭,喝了不少酒,感觉自己状态很好,便开始开车出来接单了,刚拉上乘客,结果被交警查获。
经过办案民警详细询问,驾驶人才承认自己在前一天中午、晚上、以及当日中午都喝了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证。
目前,驾驶人王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新闻一出便引得网友们围观,大家对网约车司机酒后驾驶的行为是骂声不断。

还有网友在评论区下面讨伐起了现在网约车酒驾行为不规范的乱象。

王某酒驾驾驶已经是违反交通条例,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作为一名网约车司机,在连喝3场还要去载客赚钱!
这种不规范行为不仅是把自己的生命置之不顾,更是把他人的生命视作儿戏!这赚的怕是买路钱吧!
幸运的是这起面临车祸危险的事件被郑州交警发现,及时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但不是每一起酒后驾驶事件都能这么幸运能拦截在“鬼门关”外。
2021年8月31日23时35分许,孙某俊驾驶一辆教练车沿郑州航空港区荆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始祖路交叉口时,撞到李某驾驶的皖SB83**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KBK**挂号麒强牌重型自卸半挂车的尾部,致使孙某俊受伤,两车受损。
后经郑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事发时孙某俊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0.31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孙某俊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无独有偶!2019年4月11日21时30分许,蔡*驾驶晋H牌小轿车行驶至府谷县新民镇大井沟乡村便道时,车辆失控后,撞到道路西侧护墩石,致蔡*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检测,蔡*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21.17mg/ml,系醉酒驾驶
这起以人命为代价的交通事故令人痛惜,一个酒驾行为丧失的是孩子的父亲,父母的孩子,妻子的丈夫,连累的是一整个家庭。

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家家户户都为求方便用起了代步工具,每年学车考驾照的人数更是飞跃式上升,但也正是因为驾车人数增多,“未成年人开车”“无证驾驶上路”“酒驾车祸”……的新闻层出不穷。
有些幸运的在刚上路就被交警查获截停,不幸的两车相撞或是肇事逃逸,以牺牲人命为代价收尾。
给交警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越是节假日的临近交通部门越不敢松懈,甚至有些交警一年365天都在岗位上,未曾下岗,甚至还有交警连续执勤最终在岗位上殉职的事情。

交警在用他们的生命守护着广大市民们的安全,小编在对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到肃然起敬的同时,也在对那些无视交通法规无视生命安全的“马路杀手”们气愤唾骂。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宣传标语在每个人考驾照的时候都出现过,不只是在驾驶考场,在各大电视节目各大平台的公益广告也有它的身影。
在此之前,因酒驾引发的事故还历历在目,交警部门也做了大量的警示宣传。
可明知道“开车不能喝酒,喝酒不能开车”,为什么酒驾还是屡禁不止呢?

因为大家都对酒驾这个行为存在着一丝侥幸心理,有人自诩千杯不倒,认为酒喝得不多就还有意识可以驾车回家,有人心疼请代驾的那点小钱,认为自己家不远,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很多酒后驾车上路的马路杀手都是怀着这样的心理,故心安理得的喝着小酒,甚至还想着载人。
就是这些侥幸心理,让酒驾事故屡屡发生,轻则受伤送医,重则车毁人亡。
那些司机酒瘾上脑,贪图一时享乐,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酒后驾驶这一行为到底会有怎么样的严重后果,会酿成怎么样的大错。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不止止是一句宣传标语,更是那些司机的保命符,时刻记得这句话,不仅能避免一场事故的发生,减轻交通部门的工作量,更能拉住黑白无常前来索命的铁链。
防止酒驾事故的发生,不只是交通部门的工作,更是社会上每一个公民的责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对自己生命的重视,更是对他人生命的负责!


1楼2021-09-28 09: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