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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为情杀!杀人者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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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老师杀人,不会选早上6点的学校男生宿舍,学生和老师的关系微妙,不可能真的当老师小弟。
男职工也同理,6点他们都不用起床,宿管和保安除外。
杀人方法拙劣,死后试图用铅笔刀分尸失败,又排除了食堂工作人员的作案嫌疑。食堂无论男女,都不会幼稚的拿铅笔刀分尸。
高某虽然家里有钱,但她本人身上没有多少现金。因此不是为钱杀人。
高某父亲只是小商人,没有得罪什么人,因此不是仇杀,况且仇杀不可能跑学校里杀,毕竟校外人士进校,格外醒目。就算是校外未成年人也是如此。
同学之间,嫉妒杀人,及其罕见,高某虽然长得漂亮会唱歌跳舞,但是学习成绩好像并不是学霸那种。因此嫉妒还谈不上。
情杀只能是追求失败,或闹分手,高某和男友并未分手。
因此张志超嫌疑最大,他虽然其貌不扬,但是是班长,以为有资格追求高某,没想到几次表白都失败。最后恼羞成怒。
事后他又试图侮辱尸体,失败了。


1楼2021-09-20 20: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