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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疫苗以后发现怀孕了,吃感冒胶囊还能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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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9-01 23:57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1-09-0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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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吃了药也没事的。你是在孕早期吃的药,孕早期属于安全期,安全期内用药是不会影响到宝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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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怀孕一个月内吃药属于一种全有或者全无的情况,即要么胎儿受到了药物影响,会自己流产;要么没有受到影响,是正常和健康的,并且会正常和健康地继续发育。也就是说如果胎儿受到了药物影响的话会发生自然流产的情况;如果存活下来,就说明胎儿没有受到药物影响,一般是正常和健康的。这就是国际医学界公认的、有名的全有或全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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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个时期用药应该只增加流产的风险而不增加致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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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如果您的宝宝现在还活着,那就说明宝宝没有受到药物影响。而疫苗也并不会影响到宝宝。所以只要宝宝现在还活着,那就说明宝宝是正常和健康的,那就可以放心留下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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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1-09-0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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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在第三周吃的速效胶囊,感冒了,吃了一周西药,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1-09-0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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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六月份打完hpv,在七月初就怀孕了,不知道,在在七月二十号吃速效胶囊,吃一周,在七月末打肺炎疫苗第二针,现在五十多天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1-09-0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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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你是超过了安全期吃的药也没事,因为你只吃了几天的药,属于短期用药,吃的药的总剂量是非常小的,根本不足以影响到宝宝,所以可以放心留下宝宝!具体内容你可以看一下这篇医学文章:《我们不应当轻易评估孕期用药的致畸风险》,是河北人民医院 生殖遗传科约张宁医生写的。看了你就会放心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1-09-02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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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应当轻易评估孕期用药的致畸风险》
              河北人民医院 生殖遗传科 医生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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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分为很多种,有致畸性的一类和无致畸性的一类。因此没有必要盲目的担心所有的药物都有致畸效应。
              绝大多数药物孕期使用都是安全的,即使有致畸性的药物在孕期短期使用也是相对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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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有药物致畸风险的药物只有在超过人类常规使用剂量数倍时才有致畸可能,但是在常规剂量下使用却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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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个体差异,即使用了有致畸风险的药物也不一定会对胎儿造成出生缺陷。反而虽然只有极少数人会导致出生缺陷,如果能证实这种出生缺陷和药物有关系,则会提示这个药物有致畸效应而孕期禁用。但其实胎儿真正受到影响的可能性却是极小的,这个极小的风险可能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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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可能的致畸性存在所以建议孕期禁用,但是因为致畸性极小而不建议孕期不经意使用后而盲目的放弃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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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成药更像是食品与保健品,因为绝大多数中成药连其是否有药效都没有被证实,目前没有发现某种中成药存在致畸效应。政府没有强制中成药证明其药效也没有强制其明确有无致畸风险。所以这些中成药在其它国家禁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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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致畸风险的药物中,去评估药物的具体致畸风险应当建立如下的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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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期用药的致畸风险好比吸烟导致肺癌的风险。我们都知道吸烟可以导致肺癌,但是这里所指的吸烟是长期吸烟而不是曾经吸过几支烟。医学上最常用的计算患者吸烟和肺癌之间关系的公式是:每天吸烟天数×吸烟年数=400支年时吸烟才和肺癌有相关性。
              例如每天吸烟10支×吸 烟40年=400支年;例如每天吸烟20支×吸烟20年=400支年。
              只有达到400支年时患者才是肺癌发生的高危人群。也就是说每天吸烟的支数只有累积到一定的程度才和肺癌有一定的关系。而不是偶尔吸烟就会导致肺癌。如果一个人仅仅抽过几天的烟我们根本不考虑致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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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一个女人孕后用了短短几天的药也没有评估致畸风险的价值。由此推理孕期用药如果药物作为一种不良因子产生致畸效应也是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会产生致畸效应。这个程度就是胚胎接触药物的总剂量,这个总剂量才是致畸的必须条件,其中应当包含单次使用剂量以及给药持续时间。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时间,持续用药将对胚胎发育产生持续的干扰,干扰的时间越长对胎儿的影响风险越大。其次就是单次给药剂量,同样一种药品不同的使用剂量将达到不同的效果,超大剂量用药任何药物都有可能变成毒药,不仅是致畸且对母体将构成威胁。最后才是考虑药物的种类。而我们目前临床上进行的致畸风险评估只是针对药物的种类进行评估而忽视了持续使用药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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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畸风险=具体药物自身性质×胚胎总体接触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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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胚胎总体接触剂量=用药方式×单次用药剂量×持续用药时间
              (用药持续时间越短越没有评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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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逻辑是因为:就像药物治病一样,首先这个药物属性能治病,其次只有达到一定的剂量并持续一段时间才有可能有治病的作用,并没有金庸小说中“九花玉露丸”般立竿见影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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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1-09-02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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