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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退房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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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妈妈手术后一直没有心情写帖子。7月19日网传恒大账户资金被冻结,我母亲20日去世。紧接着新闻报出广州中院接管全国恒大及关联公司案件,正赶上我们有诉讼后需要执行的案件,也与地方法院联系,告知三百万以下的案子目前还在当地法院管辖。我们也在其他地区陆续立了300万以下标的额的案子。
现在的情况已经不同以往了。恒大资金紧张已经毫不避讳,后续如何发展,我也不知。大家最担心的就是赢了案子钱能不能拿得到。所以我们之前给大家免费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诉讼策略也随着现在的客观情况进行了实质性的改变。
恒大的案子有一个特点,当地开发商的股东均有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说实际控制人并不在当地公司工商营业信息公示的股东行列。比如大家明知恒大地产集团是实际控制人,但是恒大地产集团并不是当地开发商公示的股东。这就使得当地开发商做为独立法人进行了“有限责任”的规避。如果只针对开发商进行法律维权,执行当地开发商的账户资产,那么拿到钱的风险在当前确实大大的增加了。
这就要求,不能再简单地就买卖合同关系进行诉讼,还要就《公司法》中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进行列举和阐述。进一步关联到真正的实际控制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也就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当然,目前恒大的情况,地方法院如何在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如何一并解决公司法中涉及的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法律问题,确实增加了案件难度。
另一个损害广大退房者权益的一个文件,我之前一再地强调过,就是解除协议。解除协议明显不公平,这是处于优势地位的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但是有的法院因为当事人明确签署了,也就认为是“平等、自愿”签署,不再进一步阐述法律关系而判决了。这样的判决也许考虑到了当地房价不稳定的因素,也许也有其他原因。但是,你选择签署了这个解除协议,很可能一下子就损失了百分之十甚至更多的购房款,你依然拿不到钱。这个解除协议的破除,要勇敢地运用《民法典》中关于附生效条件法律关系的法条。这样的案子我们遇到太多了。套路,在你向前走的每一步上都下了套,我们得不断地想办法破套再破套。下套者处心积虑,入套者防不胜防,破套者却需要有坚实的法律功底和办案法官坚守法律初衷、国家真正依法治国来支持。
目前又出现了新的套路,即先解除备案后再终止购房协议,开发商将房子可以一房二卖,你的钱还是退不出,一套房可以收两份钱,但这样还不需要按照商品房买卖法律规范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机关算尽太聪明,终误了卿卿性命,但是对于购房者而言是真实地煎熬痛苦着。
在国家没有统一对恒大问题做出政策性解决前,法院的强制执行在当前是最有力保障你资金安全的手段,最,没有之一。但这需要你拿起法律武器,解决执行的前提----有胜诉判决。不要幻想走捷径找关系,那不是普通大众行得通的路径。
脚踏实地往前走,相信终走在人前,能守得花开。


IP属地:内蒙古1楼2021-08-24 11:29回复
    你的意思就是,恒大可以从当地开发商那里拿钱,如果当地开发商出现问题,恒大确可以不付任何责任。法律就是为这些人服务的,终究社会还是不公平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9-08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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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是刚刚拿到房款的吗


      3楼2021-09-2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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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问
        拿到放款了没有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01-24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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