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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定义与分类,及其域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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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以自身健康快乐为前提的随心所欲的过程、目的、或途径...简单的说就是“不伤害他人利益的自主行为”就是自由…
而不伤害他人利益的自主行为“被妨碍、被限制”时,就是“不自由”状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并不影响他人利益的事情上只为他人不高兴而受到束缚,这便不能发展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待续...


1楼2021-07-26 09:26回复
    【分类】:
    (一).终极自由:超自然领域,一点“性灵之光”,超越时间空间制约(论述略)...
    (二).绝对自由:空想yy领域,自身可以在社会中随心所欲而不受任何制约...
    (三).相对自由:世俗之人,必然要生活在社会互动之中,因此,不同个体的“自由冲突”的问题要有效化解...


    2楼2021-07-2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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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思想自由:只存在于个体头脑中的思想应该不受任何制约...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思想则涉及言论自由问题...


      3楼2021-07-2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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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言论自由:
        A.不同个体线下小规模的学术切磋,或闲聊扯淡时,应该不受任何制约...
        觉得“被谩骂侮辱 侵犯隐私”者,法律途径“自诉”...
        涉及大规模宣传的领域,要有“有限制约”,但主要手段应该是通过言论舆论的揭露抨击,而非是行政手段封杀禁言...
        B.涉及警情险情以及“邪教”的造假杜撰、蛊惑煽动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明晰立法 严惩不贷...


        4楼2021-07-2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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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行为自由:善法约束,公德规范、美德引导,之后谈自由...
          原则:不能伤害他人的客观利益,不能强迫他人接受某事物...重利守法 等价交换 利己善他 兼爱非攻=普世真理...忠于自我契约社会 真心重诺等价交换 自律表象他律本质 高智利己兼爱非攻…足矣…


          5楼2021-07-2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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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21-07-2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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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示阐述
              1:此圈之内,代表“善法”之内的自由...
              2:此圈之内,代表“公德”之内的自由...
              3:此圈之内,代表“美德”之内的自由...
              4:此圈之内,代表个体能力的“实然”自由...
              5:此圈代表“某个体”...


              7楼2021-07-2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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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法”与“公德”,由“群己边界的设定”主导,“群己边界的设定”,应该来自于哲学、宗教、法律等专业人士与大众充分公开思辩之后的约定契约..
                在善法约束、公德规范、美德引导之下,皆可自由,是“应然自由”...但,某些个体,局限于自身能力,却只能做到4圈之内的“实然自由”...


                8楼2021-07-2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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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原则:
                  1.不伤害别人的客观利益,以及不强迫别人接受某事物...
                  2.对于偶尔、无意、误伤的“极小伤害”,应该尽量鼓励“被伤害者”提升容忍阈限...
                  3.对于频繁、故意的“较大伤害”,必须基于“等价交换、等价报复”原则,依法处罚“伤害他人者”,并补偿“被伤害者”...


                  9楼2021-07-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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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导向“客观伤害”的行为自由问题,“约束行为者的行为”为主导方向;导向只是“观感不喜欢”的行为自由问题,“提升观者的容忍阈限”为主导方向...但,这里有一个“厌恶程度”与“回避可能”的动态平衡问题...


                    10楼2021-07-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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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思想言论论域,除“易于导向 警情险情国家安全”等巨大危害的,应以“提升听者的容忍阈限”为主导方向...


                      11楼2021-07-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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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利益也是必要的一方面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1-07-2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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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必要过度定义,只要理清“本我超我自我真我反我实我非我”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理解自由了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1-07-2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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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里阐述的不伤害他人利益的自主行为就是有条件的自由,属于自由的其中一部分,基于这个前提推断出来的结论只能代表这部分的范畴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1-07-31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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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哲史所说的自由,是那些基督教会,他腐败,提出来法律规则自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1-08-25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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