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在单位工作7年,单位一直没给交社保,医保。入职签劳动合同说给交保险,而且也通知交手续,退农村合作医疗准备交保险,一直未交,工作期间一直催缴,都已下批给交为由一拖再拖。2020年我对象突发脑出血,现在失去劳动能力。出院后找到单位协商医保报销的问题,单位都已开会研究推脱,再后来以和单位无关拒绝。无奈找到劳动监察大队和医保局,他们找到单位调查,单位以:没有此人,此人已辞职等为由来答复。后来干脆出具了一份:我对象因家庭困难自愿放弃交社保的虚假证明给劳动监察大队这些部门。这不是欺骗我们一开始就不想给交社保的吗?现在劳动监察和医保都不予受理。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