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通知精神,按照“平稳过渡、落地见效”的原则,我委印发通知(京规自发〔2021〕217号),决定开展北京地区测绘资质复审换证专项工作,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范围和方式:北京地区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以外的测绘资质均需进行复审换证,复审换证期间,原资质证书持续有效。本次复审换证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批。
二、工作安排:本次复审换证专项工作采用分批受理、集中审查形式开展。各单位原则上应按照批次目录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申请最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逾期未申请或申请后因测绘资质单位原因造成未按时完成复审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换证权利,原测绘资质证书到期自动失效。
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需先提交复审换证申请或资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交其他业务申请。(二)各单位需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材料需规范、清晰、齐全。(三)各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我委将组织实地核查,对于发现隐瞒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予以公示。(四)我委将严格执行新政策,增加审批过程的透明度,保障审批材料的真实性和审批结果的公正性,做好新旧政策的有序衔接过渡。同时,与自然资源部密切沟通,深入理解政策文件,为各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服务。
一、范围和方式:北京地区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以外的测绘资质均需进行复审换证,复审换证期间,原资质证书持续有效。本次复审换证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批。
二、工作安排:本次复审换证专项工作采用分批受理、集中审查形式开展。各单位原则上应按照批次目录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申请最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逾期未申请或申请后因测绘资质单位原因造成未按时完成复审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换证权利,原测绘资质证书到期自动失效。
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需先提交复审换证申请或资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交其他业务申请。(二)各单位需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材料需规范、清晰、齐全。(三)各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我委将组织实地核查,对于发现隐瞒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予以公示。(四)我委将严格执行新政策,增加审批过程的透明度,保障审批材料的真实性和审批结果的公正性,做好新旧政策的有序衔接过渡。同时,与自然资源部密切沟通,深入理解政策文件,为各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