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情况是:我一直是全额事业编制A单位的工作人员。前几年被上级主管局任命到另一事业单位B任职,但编制及工资关系均留在A单位。当时我也曾多次提出转移编制申请,但均未获批准。后来B单位获准参公了,而我却因编制问题与参公身份失之交臂。为此,我持续跟单位谈了好几年,直到现在退休都没有一个结果。 现请教各位吧友:对于主管局因违规用人行为而对我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我该通过什么途径、什么方法进行如何追究?如您有好的建议和想法,烦请添加微信cwnong 或发邮箱1084823292@qq.com联系,本人感谢不尽(视情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