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声吧 关注:548贴子:5,254
  • 1回复贴,共1

(人民之声)致中国全国人大会议办公厅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认为,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该把以下内容写进《精神卫生法》。
为了防止在今后在中国境内被精神病事件的发生,所以,本人建议应当把以下内容写进中国《精神卫生法》。
在就诊断的精神病医院里,在给被诊断人做诊断的时候,为了监督就诊断的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病诊断行为,受被诊断人本人的委托,一定要要由就诊断的精神病医院所在当地的县(区)(或直辖市)市卫生局人员参与旁听,并由参与旁听的卫生局人员出示证件。(或,有时,需要卫生局有关的人员回避时,则应当回避。)


IP属地:湖北1楼2021-03-24 08:11回复
    致全国的被精神病网友们。
    (什么是被精神病,精神健康的正常人也被强制接受精神病医院的药物治疗。这在医学上就叫被精神病。)
    在你遭遇被精神病的时候,你本人可以找一家精神病医院做诊断,你向当地的政府或当地的基层信访部门要求找一个或多个已经获得资质的律师参与旁听,并由律师出示证件。
    这样做,就可以了。
    毕竟,正常人有权拒绝接受精神病医院的药物治疗,正常人有权拒绝服用治疗精神病的药物。


    IP属地:湖北3楼2022-03-20 17: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