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5月30日在中汽总武汉分站,我家人与中汽总签订《汽车代理销售订单》,购买免税车北京奔驰E260L轿车一辆,订单上免税价格为457648.11元,当时在政府和生产厂家的官网没有查询到该车的免税价格,2019年12月意外的机会得到一份同时间的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与中汽总签订的《国产免税车销售代理协议》,协议中同款车型的免税价格为436738.11元,可见,中汽总在代办我家免税车时,虚加了价格2091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免税车按厂家规定的免税价格销售,中汽总没有小汽车销售资质,中汽总没有加价销售的权力,这种虚加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免税车的规定,中汽总的这种虚加价格的行为其实质是价格欺诈,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很难从官方渠道查询到厂家真实的免税车价格,中汽总利用这种信息的不对等性,虚加价格,进行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