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着眼工作体系联动,全面提升党的政治引领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由组织部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统筹抓、两新工委和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指导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抓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完善“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综合党委兜底”工作模式。二是建立协商机制。每季度召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协商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及服务项目安排、志愿服务开展等具体事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抓共议。三是完善考评制度。制订《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评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将党组织星级评定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示范性社会组织评选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挂钩,推促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发展联动互促。
二、 着眼组织孵化联抓,全面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力
一是搭建培育平台。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完善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双孵化”流程,打造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同步发展的综合服务阵地。二是建强培育机制。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等“三同步”制度,实体化运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健全基本制度,定期检查巩固社会组织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动态覆盖成果。
三、 着眼骨干队伍联育,全面提升党的思想凝聚力
一是发挥培训作用。组织开展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培训,常态化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党性教育。二是强化日常管理教育。严格“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四微活动”等,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讲党建、党务工作者讲党课、党员职工讲身边优秀党员事迹系列活动。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通过专项培训将优秀负责人培养成党组织书记,通过定向培养将党组织书记推荐为社会组织负责人,增强社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 着眼服务活动联推,全面提升党的群众组织力
一是推行“党建+发展”模式。围绕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等社会组织发挥技术、人才、信息、项目等优势,助力企业发展、乡村建设。实施党建规范、党员先锋、组织孵化、商企联建等特色活动。二是推行“党建+治理”模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动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发挥专长特长,积极参与推动乡村治理。三是推行“党建+公益”模式。围绕社会民生和群众关切热点,每年开展社会组织举办公益活动。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由组织部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统筹抓、两新工委和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指导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抓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完善“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综合党委兜底”工作模式。二是建立协商机制。每季度召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协商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及服务项目安排、志愿服务开展等具体事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抓共议。三是完善考评制度。制订《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评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将党组织星级评定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示范性社会组织评选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挂钩,推促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发展联动互促。
二、 着眼组织孵化联抓,全面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力
一是搭建培育平台。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完善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双孵化”流程,打造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同步发展的综合服务阵地。二是建强培育机制。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等“三同步”制度,实体化运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健全基本制度,定期检查巩固社会组织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动态覆盖成果。
三、 着眼骨干队伍联育,全面提升党的思想凝聚力
一是发挥培训作用。组织开展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培训,常态化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党性教育。二是强化日常管理教育。严格“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四微活动”等,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讲党建、党务工作者讲党课、党员职工讲身边优秀党员事迹系列活动。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通过专项培训将优秀负责人培养成党组织书记,通过定向培养将党组织书记推荐为社会组织负责人,增强社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 着眼服务活动联推,全面提升党的群众组织力
一是推行“党建+发展”模式。围绕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等社会组织发挥技术、人才、信息、项目等优势,助力企业发展、乡村建设。实施党建规范、党员先锋、组织孵化、商企联建等特色活动。二是推行“党建+治理”模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动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发挥专长特长,积极参与推动乡村治理。三是推行“党建+公益”模式。围绕社会民生和群众关切热点,每年开展社会组织举办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