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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个有尊严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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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有尊严的国家!》
一个高官操纵国家机器打击报复提批评意见、说真话的人(2018/11/28晚在清华大学食堂在晚餐中对其投毒,这是谋害、慢性谋sha……而且是越界越权进行报复谋害),我在网上揭露这恶性案件后后,这位高官居然用“dixiansiwei”理论替自己开脱、掩盖!
如果官员想用一个“底线思维”理论替他自己的打击报复行为(对提批评意见、说真话的人投du谋害…)掩盖、开脱,而中央纪检司法部门既不督办也不查办,这是多么可笑呀!这不是一个有尊严的国家所能允许的。
请问:这位高官是不是对全国每一个坚持多年举报的公民都下药投du谋害了?若是,那不是剥夺了公民举报上访的权利了吗(法律规定公民有举报上访的权利,包括多年举报上访,几千年来中国一直如此)?若不是,仅仅是对我投du,毫无疑问,这就是典型的打击报复!因为我在新浪博客上对该市2018年10月发生的一多年上访的妇女砍杀多名幼童的恶性惨案发表了批评意见(在我博客里对该惨案的评论大意是:有些恶性案件的发生,跟有关职能部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有关……),时间是该惨案发生的当天或第二天。
如果一个高官凭自己的权势或后台,可随意操纵国家机器打击报复提批评意见、说真话的人,那么,共和国的尊严在哪里?法律的尊严在哪里?我相信中国是个有尊严的国家,中国的法律也是有尊严的,中国的纪检司法人员也是有尊严的(大多数),他们之所以不敢查办,因这个犯法者权势太大了(这已是公开的秘密:chen、邱团伙第权势熏天,可以轻易操纵监察委、中纪委、中组部、最高检、国安、情治、政法、公安、综治等打击异己,特别是说真话、揭露他们罪恶的人,他们似乎已窃取了这个国家!在个别高官面前,我似乎看到每个正直想说真话的人都在恐惧发抖……这是我的错觉?还是事实?)。
如果对官员这种操纵国家机器打击报复、并借“底线思维”理论替自己开脱的犯法犯罪行为不予以惩处(谋害及慢性谋sha是严重刑事犯罪!),那么,全国每一个官员都可以凭“底线思维”名义,对坚持常年举报或上访的人进行打击报复,进行谋害谋杀!
孙德胜2020年11月15日北京聂各庄村 13810952858
附:
操纵国家机器打击报复提批评意见或说真话的人(例如,2018/11/28晚在清华大学食堂在晚餐中对其投毒,这是谋害、慢性谋sha……严重的刑事犯罪!),任何人摊上这样的事,谁会保持沉默?当然要举报!公开举报)!
二千多年前,中国就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现在是21世纪的文明社会呀!难道中华文明还在逐渐没落?下沉?
不要说这是21世纪,举报上访是全世界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一二千年来,中国老百姓一直拥有的权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12-16 08:37回复
    为什么没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12-24 03:21
    回复
      这道歉内容怎么写?二万元怎么赔?
      《对我的如实举报,浙江省检察机关、监察委等从无回复,法院帮邱局长违法立案、枉法判决,居然判我向邱局长道歉、赔偿邱精神损害费二万元……这道歉内容怎么写?二万元怎么赔?》
      我如实举报国家能源局(华东能监局)邱水录局长(原诸暨市供电局局长)触犯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贪污罪等22年了,我一直认为司法机关应把罪证确凿的邱水录局长绳之以法。但是,至今纪检司法既不处理也从无回复。
      既然我如实举报22年不回复,现在国家能源局等若要回复,就必须书面回复。否则,我担心象公安局一样,公安局至今没有给我2000年刑拘单、继续羁押等复印件,也没有书面告知刑拘日期、诽谤对象(诽谤案原告)等。
      如果被举报官员邱水录局长真的无罪,国家能源局(华东能监局)、浙江省检察院更有必要公开说明,并书面回复举报人。【本案关键是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及书面回复举报人:诸暨七建电力工区属于诸暨供电局的原始材料,这是本案关键(由于我的举报,邱局长就炮制“内部合同”这一说法替自己开脱罪责,即把七建电力工区的真正受益人由邱局长的兄弟变成了供电局)。因为只要一公开,邱局长是否用公章伪造文书?是否触犯贪污罪等?就一清二楚;虚假经不起推敲,也经不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否则,对被公开举报的厅官邱局长不公平,对我更不公平;而且公权力的公信力也会受到严重损害。
      自从2008年初网上公开举报以来,我举报邱水录局长触犯贪污罪、(买通领导)报复陷害罪、诬告陷害罪等,至2017年7月左右,总点击量就超过1400万次。再说,法院判决我向邱局长赔礼道歉、赔偿邱水录局长精神损害费2万元、赴京对我司法拘留、炮制我拒不执行判决罪…等,检察院若不公开说明及书面回复,我怎么道歉?道歉内容怎么写呢?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聂各庄村孙德胜于2019年13810952858
      补充说明:
      1、最高法规定,公民因检举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得立案。每个人都很难想像:诸暨市法院(对邱局长的起诉状)怎能立案?一审及绍兴市二审是如何审理的?
      2、我早被列入法院的失信黑名单(无法坐高铁、申请信用卡、网贷…等),因为法院判决我向邱局长赔偿二万元精神损害费!关键是检察院至今不向社会公开关键原始资料,23年来从无回复举报人。【本案关键是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及书面回复举报人:诸暨七建电力工区属于诸暨供电局的原始材料,这是本案关键!】
      3、不向社会公开相关关键资料,这道歉内容怎么写?二万元怎么赔?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12-2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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