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必有政党,政治始得进步,而党争者,绝好之事也。
《在上海国民党茶话会的演说》(1913年1月19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5页
一国之政治,必赖有党争,始有进步。
《在上海国民党茶话会的演说》(1913年1月19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5页
政党竞争,各国皆然,惟当以国家为前题〈提),不当以党派相倾轧。且各党尤当互相磨励(砺),交换意见,否则固守私见,借政党之名,行倾轧之实,报复无已,国家必随之而亡。
《在北京迎宾馆与某君的谈话》(1912年9月上中旬)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77页
至于党争亦非不美之事,既有党不能无争。但党争须在政见上争,不可在意见上争。争而出于正当,可以福民利国;争而出于不正当,则遗祸不穷。
《在东京留日三团体欢迎会的演说》(1913年3月1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7页
党之用意,彼此助政治之发达,两党互相进退。得国民赞成多数者为在位党,起而掌握政治之权;国民赞成少数者为在野党,居于监督之地位,研究政治之适当与否。凡一党秉政,不能事事皆臻完善,必有在野党从旁观察,以监督举动,可以随时指明.
《在东京留日三团体欢迎会的演说》(1913年3月1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5页
国家如有政党,一切政治能发达。政党之性质,非常高尚,宜重党纲,宜重党德,吾人宜注意此点,以与他党争胜。
《在上海国民党茶话会的演说》(1913年1月19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4—5页
盖一党之精神才力,必有缺乏之时,而世界状态,变迁无常,不能以一种政策永久不变,必须两党在位,在野互相替代,国家之政治方能日有进步。
《在东京留日三团体欢迎会的演说》(1913年3月1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