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思陀甸长官司
汉朝思陀为西南夷之中的一个君长。西南夷是汉初在四川西部、贵州、云南等广大区域大大小小政权的统称。那时,哈尼族先民和蛮还没有来到红河南岸。
唐朝初期称之为唐官桂思陀部,辖地极广,覆盖红河县的全境。广义上包括哀牢山区全部。哈尼人最早的叫“鸟西德”。
不过思陀部并非是一个统一的政权,部落和村社林立,各自为政、互相不统属。哈尼人大体分为三大先祖人群,即仰资阿培、区依阿培和莫作阿培。
唐朝南诏国时期为思陀部,隶属于南诏通海都督府。官桂思陀部解析为思陀部、半溪部(落恐)、铁容部(亏容,棠摩蛮傣族)、纳楼部(乌蛮彝族)。
宋大理国时期又解析出七溪部(溪处)。隶属于大理国秀山郡(云南通海)。红河州内资料认为是“三十七蛮部”之一,但是《大理国》(百度百科)没有列入三十七蛮部之中。
元朝宪宗四年(公元1254年),设置和泥路(红河县乐育),总管府正三品。隶属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司。辖思陀本部、落恐甸、溪处甸、六村(绿春县)、大甸地(金平县)、亏容甸、纳楼茶甸。
明朝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思陀首领遮比率众投诚、纳款,并充当明军向导,远征交趾,从征有功,和泥路改置为和泥府。并解析出瓦渣甸长官司。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和泥府降级为思陀甸长官司副长官,官衔为从七品。隶临安府(云南建水)。洪武年间,从思陀甸又解析出左能寨长官司。
思陀甸长官司为哈尼族,赐姓李。位于红河县境中部,东接宝华乡,南至架车乡尼洛河为界,西接浪堤、车古两乡,北连迤萨镇。包括红河县的乐育乡、架车乡大部、浪堤乡一部分、车古乡一部分。
司署原建于龙车村(大寨)。龙车司署,坐南朝北,占地面积约3200平方米,土木结构,二层楼三进四合院,紧靠司署东面设一牢房。
清朝称思陀长官司,隶石屏州。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时任土司李兆龙将司署迁建于大新寨。位于大新寨村头,依山就势,坐南朝北,土木瓦顶结构,二层楼三进四合院,占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
清朝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时任土司李吉庆又将司署迁建于乐育村。
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实行“改土归流”,属石屏县第六区的一级乡政权,但流于形式,乡长由土司兼任,任行土司制度。
思陀土司当地叫“龙车阿窝”。辖区内有哈尼族、彝族、汉族、瑶族等民族居住。有村落110个,民户4200余户。具体辖区:乐育、乐育上寨、干田、麦子田、贡者新寨、贡者旧寨、尼哈、娘珠、朋垤、桂冬、作施、玉古、罕龙新寨、然仁、打德、妥色、宗洛玛、塔普、格吾、东沙、哈脚、小丘、尼美、比安、龙虾、普施红特、孟居、巴龙、阿红龙东、甲板垤、哈啊等村寨。
公元1950年,红河县解放,同年二月,李呈祥向滇南行署投诚,思陀土司至此结束。
从元朝宪宗四年和泥路至公元1950年,经696年。明朝以后历27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