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份左右买了一个微信号7000元,当时卖给我的时候银行卡没解绑,支付密码也一并告诉我了。2020年5月份的时候,准备解绑的时候我就看了看银行卡里面有没有钱,发现里面有15000多元钱,我就分批都转到了我的微信里面,对方询问过我,是卖给我微信号的人询问我的,我说不知道钱在哪里,我没有动。然后警察就抓到了我,我也如实供述了。然后把我刑拘了,刑拘完马上办理了取保候审,没有进去过。我咨询过,有的说是属于盗窃,有的说属于非法侵占,但是给我GA给我定罪诈骗,我也认了。签字什么的,我想问一下大家,我这种情况被起诉的可能性大吗?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