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1941年在法国杀了一家人。因为男主人庇护油泰人。全家只有一个女儿逃跑了。她逃到了巴黎经营了一家电影院并在1944年相识了一名德国军官男友从而与德军走的很近,经常在一起吃饭。在一次宴会上她竟遇到了以前杀她全家的上校(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就是在41年上校去她家的时候已经与她见过面了。仅事隔三年上校不可能认不出来她啊。就算是仅是初次见面,但如此深刻的事和身为德国军官,他应该不会忘)。仇人见面,她一直找机会报仇。
美国为了暗杀德国军官而组织了一批“混蛋”由队长带领去法国行动。他们的杀人手段很忍残,即使是主动与他们合作的德国军官也必须在前额用刀刻上标志。一次他们计划在酒吧里杀德国军官。但这次行动中也有一批有同标目标的英国人,而且那个法国女孩也是与他们一伙的,他们并不知情。结果英国人抢在他们前面动手。在一场混战中整个酒吧的人除法国女孩外全部战死。后赶到的“混蛋”与法国女孩相识并得知一批德国高层要去她的电影院看电影。于是他们决定并肩作战,将德国一伙一网打尽。在酒吧枪战之后。上校到酒吧调查并找到了一双法国女孩的鞋子。他知道法国女孩与这件事有重大关系。
美国为了暗杀德国军官而组织了一批“混蛋”由队长带领去法国行动。他们的杀人手段很忍残,即使是主动与他们合作的德国军官也必须在前额用刀刻上标志。一次他们计划在酒吧里杀德国军官。但这次行动中也有一批有同标目标的英国人,而且那个法国女孩也是与他们一伙的,他们并不知情。结果英国人抢在他们前面动手。在一场混战中整个酒吧的人除法国女孩外全部战死。后赶到的“混蛋”与法国女孩相识并得知一批德国高层要去她的电影院看电影。于是他们决定并肩作战,将德国一伙一网打尽。在酒吧枪战之后。上校到酒吧调查并找到了一双法国女孩的鞋子。他知道法国女孩与这件事有重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