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春节后,塔河县北山三支线平房出卖成风,其原因就是,数年以来就有传言说是塔河北山坦克试验站要占用这块地方,于是,就陆续有塔河县街里的有闲钱的人来到塔河北山三支线购买这里的平房,这些人购买房子的目的,就是如果日后塔河北山三支线的平房真的被征用了,好理直气壮的向有关部门要一笔补偿款;众所周知,塔河北山三支线的平房是在1991年7月1日塔河特大洪水以后建立起来的,当时隶属于塔河房产科管辖,产权纯属国有,但是由于后期管理不到位,加上生活设施建设不齐全,使得这里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于是这里有许多分配平房的原始房主便选择了购房搬家到塔河县街里居住,这些搬家到塔河街里居住的塔河北山三支线平房的居民,则是将政府分配的平房闲置起来,有的夏天回去种点小菜,有的多少年都不回去一趟,只是在2012夏天年塔河北山三支线平房改造时,都像出洞的老鼠一样都冒了出来,笔者认为,即使将来真的传言变成现实,塔河北山三支线的平房能被政府征用,补偿也应该给那些1991年7月1日塔河特大洪水以后,得到塔河县房产科分配房子就脚踏实地一直在塔河县三支线居住,并且还健在的原始房主。而对于那些混水摸鱼,想借此机会在塔河北山三支线购买房子日后向有关部门要补偿款,妄想大捞一笔的挖社会主义墙角的居心叵测之徒,则应依法给予制裁,因为【黑龙江省公有住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均明文规定:公有房产不许私自买卖,未经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买卖公有房产的,应按规定补交契税,并没收非法所得;像此等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如果不能被制裁,对于那些一直脚踏实地居住在塔河北山三支线的原始房主还有公平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