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和民国初期的规范书面语是文言文,当时的一切口语(包括后来荣升国语的北京方言)都被叫做“白话”,这个”白话“是相对于文言文而言的,所以胡适提倡用口语写散文、诗歌的运动叫做“白话文运动”。胡适不仅用北京方言写诗文,还写过一首粤语诗《黄花岗》,当时的人说的”白话“包括一切方言。
后来北京话、河北话先后成为书面语,”白话“就不包括国语(民国的国语是北京话,新中国的普通话是河北话),只包括其他方言了。只有一些古籍今译的书的名字例外,比如《白话易经》、《白话史记》等等仍然把普通话叫做”白话“。
广府人把粤语叫做”白话“,是因为在粤语地区,粤语相对于普通话而言是口语、大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