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停息还本,再说一招叫分期偿还,分期偿还中间也有太多的陷阱,那为什么现在很多债务人,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分期偿还,这主要是债权人他想收回他的钱,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债务人已经不具备还款的能力了,这个叫以时间换空间,让债权人给债务一些时间,让债务人去赚钱来归还,就叫做分期偿还,分期偿还说说容易,做做也不容易,必须把握好这样几个环节:第一,作为分期偿还,分期还款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中间作为债权人来,他要求期限越短越好,作为债务人来说,他要求期限越长越好,什么样的期限是合理的?什么样的期限是有效的?什么样的期限是合法的?我认为只要约定的期限都是合法的,只要有约定期限都是有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样的期限是合理的?我认为合理性跟债务人的还款来源要匹配,你要还这个钱,你有没有想到这个钱从哪来呢?是自己挣来的,偷来的,借来的,还是卖资产卖来的?所以这个时候作为债务人来说,你一定有把握,没有把握,宁可把时间拉长一点,短期没把握,时间拉长一点,长期没把握,就不要去勉强签这个协议,这非常重要,很多人图一时爽快,糊里糊涂的,马马虎虎就把协议一签,签了字就后悔,签的时候有违约,这不可取。第二点,在跟债权人谈判的时候,一定要约定还款的额度总额是多少?必须约定,你不要签这个稀里糊涂的协议,分期还款,几月几号还多少?多少钱不写,那对不起,你还的都是利息,利息给你照加,还了也是白还,一定要把总额确定好,多少是多少,多少本金,多少利息,或者说多少利息免掉,数量确定好,期限确定好,最后要留个小尾巴,最后一笔钱一还掉之后,大家的欠款和债务两清,以后不再关联,分期偿还当中,作为债权人,他可能附加一个条件,什么条件?你如果一笔不还,他视为全部到期,你如果一笔不还,以前给的免除条件全部是无效,你如果一笔不还这张合同就变成自动作废,那么这个时候作为债务人,你要小心了,签这种合同你要考虑到是不是个陷阱?如果是个陷阱的话,你就惨了,如果说你没有把握还这个钱,那绝对是个阳谋,你肯定还不上,你如果这个钱有把握,一不小心违约了,那是个阴谋,有陷阱,有陷阱的作为债务人来说,最好不要签,作为债权人来说,一定要签上,就看双方怎么博弈?看双方谁更聪明?最后一个,如果签了协议之后才发现,还不上这个钱,怎么办?我告诉你,还是那句话,既然还不上,就一分不还,最惨的是分三次,第一次还了,第二次还不上,那就完了,第一次是白还,肯定白还,那你还的是什么?还的就是它的利息,协议也作废,明白吧!所以分期还款协议,作为一个债务清偿的安排,他是老的断掉,新的开始,给债务人一定的债期,双方一定要签好协议,债务人一定要做好自己的安排,我没有把握,宁可不签,没关系的,这是分期还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