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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法院不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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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是一个公司运营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如果丧失了对公章的管控权也就意味着公司成为傀儡。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天津九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胜公司”)因为公章被无故扣押而遭受的巨大损失,也看看西青法院是如何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
案件还得从2014年说起,那时的九胜公司可以说是颇具实力,有计划的稳步发展着,同年1月九胜公司和天津榕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丰科技”)签订了《中北科技产业园认购协议》约定出售序号为2区25-1的商品房。 原本事情进展顺利,九胜公司将房屋出售给榕丰科技,也只是无数房产交易中的一场,实在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九胜公司按照惯例决定在榕丰科技将全款交齐之后便将有关房屋的全部证书交付榕丰科技,并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商品房买卖交易完成。
而这次的商品房交易注定是有些不同寻常的,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南开政法委无故扣押九胜公司公章,并且刻意在“南开”与九胜公司的房屋买卖纠纷中将榕丰科技所购房屋进行了查封。榕丰科技得知上述情况后,认定九胜公司将无法为其办理过户手续,他的购房目的也将难以实现,考虑再三后决定不再履行之前签订的合同,一纸诉状将九胜公司告上法庭。案件审理过程中九胜公司向西青法院提供了南开政法委的查封清单,查封包括公司公章及与榕丰科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导致九胜公司不能为榕丰科技办理过户手续实属被迫无奈,而非主观过错。西青法院于情于理都应该向南开政法委核实这一情况,而不应浮于表象直接判定九胜公司终止交易并返还榕丰科技全部房屋预付款。殊不知这一草率判决给双方均造成不小的伤害:于榕丰科技来说,近年来房价一直在涨,已错失投资良机;于九胜公司而言交易被迫中止,还不能收取合同规定的交易违约金。
西青法院这样潦草的判决,让人觉得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呢?法院本该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可西青法院似乎不敢去追寻真相,难道只想赶快将“烫手山芋”扔出去?










1楼2019-12-22 15: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