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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工信局违法乱纪、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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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1日施行)增添了第十条:“(十)、、、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1楼2019-10-29 10:46回复
    党中央英明!为福建省相关问题量身定做了该条款,由于福建省在社保方面存在着滥用【闽劳险(1991)009号】对抗中央关于“视同缴费”的一系列决策和措施,使得众多本该合法退休养老人员老无所养!如:福清市工信局,采用欺诈、隐秘、造假和耍赖等手段,暗杀下属职工的合法工龄,使得受害者们在办理退休养老手续时才发现,之前的所有工龄已被主管局“买断”了!党和国家三申五令严禁“买断工龄”,“买断工龄”已是严重错误,更何况福清工信局是造假的“买断工龄”?!


    2楼2019-10-2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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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视同缴费”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是为保障富余和下岗人员的固有权益,更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的英明决策!试想,假如都像福建这样,一个科级单位(福清市工信局),就斩杀了数以百计下属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全国得有多少人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民不聊生啊!何以“凝聚民心”?这种违法乱纪行为实际上是祸国殃民的罪恶!


      3楼2019-10-2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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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增添的第十条,不难看出,福清工信局无疑是全国最典型的(没有之一)! 贯彻执行《条例》激发责任与担当 !希望福建的相关问题能够得到彻底整治!然而,心有余悸啊!党和政府三申五令严禁“买断工龄”,福建某些单位都可以不择手段地长期对抗,这《条例》会不会也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及“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所扼杀在福建基层?!请上级领导监督!请全体民众拭目以待!


        4楼2019-10-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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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发在福建省长信箱上的承诺:之前本人承诺:“福清工信局,你有丝毫依法,我即放弃诉求!”,现追加承诺:若谁比我更符合“视同缴费”,我也放弃诉求!请及时依法处理,谢谢大家!


          6楼2019-11-1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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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9-12-03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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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9-12-2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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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2019-12-2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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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20-01-0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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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祝大家: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12楼2020-01-24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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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打赢病毒防控狙击战!


                      13楼2020-02-01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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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20-03-11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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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20-05-21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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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20-06-24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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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2020-07-21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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