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个人的原因,近时间关注了一下这个事情:石首开发商把房子与车位进行捆绑销售,车位全是人防车位,不是产权车位
人防车位这类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所有权归国家。《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人防人防车位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
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的,也就是说没有所有权;房产商跟业主签的合同也是租赁或者转让合同,不是什么销售合同?
产权车位一般是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该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得到产权证书的业主也可以出售车位。产权车位可以出售买卖,它的使用年限一般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致。
那么问题来了,仅仅相当于租一个车位,车位租金却是10万+,如此之高?这样合理吗?没有相关部门监管吗?
大家觉得呢?
人防车位这类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所有权归国家。《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人防人防车位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
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的,也就是说没有所有权;房产商跟业主签的合同也是租赁或者转让合同,不是什么销售合同?
产权车位一般是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该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得到产权证书的业主也可以出售车位。产权车位可以出售买卖,它的使用年限一般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致。
那么问题来了,仅仅相当于租一个车位,车位租金却是10万+,如此之高?这样合理吗?没有相关部门监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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