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法律咨询吧 关注:1贴子:24
  • 0回复贴,共1

被告会对法院传票不理不睬的后果:放弃自己抗辩的权利。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被告会对法院传票不理不睬的后果:放弃自己抗辩的权利。
法院的送达方式是多样,最后还有一个“公告送达”兜底,无论被告是否应诉,案件都会有一个结果,不应诉,意味着放弃自己抗辩的权利。
举例说明: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如果被告应诉了,可以就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该债权变为自然债权,法院不再受理,也不有后面的强制执行;如果被告不应诉,最后判决被告偿还债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键点:法院不会主动援引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方却可以。
我在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发现,很多被告喜欢用逃避的方式来掩耳盗铃,直至不利结果发生以后又哭天抢地,实在是不应该。我经手案件里最严重的是涉嫌“拒绝执行判决罪”的一个当事人,虽然羁押时间不长,判的也是缓刑,但是在期间过程他本人及家庭过得煎熬,而且他对原先判决结果有较大争议现在也是按照判决结果履行。
不是因为自己是律师就为律师打广告,而是真诚建议当你接到法院的通知时,请予以重视,至少你应该咨询一下律师。


1楼2019-10-09 13: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