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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鲁河沿线禁止游泳、钓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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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然一新的贾鲁河将成为郑州的“生态带、文化带、景观带、交通带、城市带”,如何更好地保护贾鲁河沿线的生态?《郑州市贾鲁河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一审,堤顶道路将禁止社会车辆通行,贾鲁河沿线禁止游泳、钓鱼,违者将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广大民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文末几种方式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
  根据《条例(草案)》,除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救援车、急救医疗车、防汛防洪抢险车、工程维护及救险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在贾鲁河堤顶道路和游园道路上通行。
  不过,考虑到便于民众到贾鲁河沿线游玩,《条例(草案)》规定,禁止通行的车辆可在贾鲁河堤顶道路外围的指定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
  根据规定,民众在贾鲁河沿线清洗车辆、宠物及其他物品的,将被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擅自乘用木筏、橡皮艇等浮动设施进入水域的现象,相关部门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条例(草案)》,贾鲁河区域包括保护管理区域和规划控制区域。民众存在下述行为,将受到相应额度的处罚。倾倒、抛撒垃圾、渣土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相关部门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进行游泳、垂钓、捕鱼、野炊、烧烤的,相关部门处以二百元罚款;擅自堆放物料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擅自取土、取水、排水、阻水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沿河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在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种植农作物或者进行水产养殖的,市、沿河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诚邀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电话:67181320、67181327。
  电子信箱:zzrdfgw@163.com。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450007


IP属地:河南1楼2019-10-09 02:56回复
    钓鱼——在郑州沦落为没有尊严的爱好
    关于《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意见稿将贾鲁河流域列为禁止游泳和垂钓的区域。
    询问几个钓鱼爱好者的意见,他们表示,不让钓,那就只能偷钓了,保安来回撵,弄不好还收杆,跟做贼似得。钓鱼爱好者透露出万般的无耐。
    作为一种爱好,钓鱼和游泳是一种文明的运动,为何在郑州会成为一种禁止行为呢?就拿钓鱼来说,合法合规的钓鱼,在金水区已经没有位置了,最近的也得去黄河边找钓位了。
    那么,除了一禁了之的办法之外,郑州人,爱好钓鱼真的要失去尊严吗?
    首先:禁止垂钓的依据是什么?国家对水源地、保护区、休渔期等有明确的禁止垂钓的保护机制,因为,贾鲁河漂亮了,钓鱼的画面配不上这美景吗?显然不是。保护特殊鱼种吗?垂钓和电鱼相比,电鱼才是治理的重点,可是贾鲁河电鱼的也不少啊。
    其次:保护鱼种和鱼类,那么这种情况下,贾鲁河完全可以分段设置垂钓区,有禁止钓鱼段,有开放钓鱼段。
    第三:钓鱼是一个群落很大的爱好者群落,在制订规则的时候能不能征求他们的意见。管理这一群落,钓多大鱼、什么时候可以钓、哪里可以钓,,也能够引导群落的合理合法正常的需求满足。
    那么,如何救济。
    一、提出诉求
    二、代表垂钓爱好者发声,向主管部门反映。
    三、面对垂钓的区域面积越发缩小,钓友需要据理力争,


    IP属地:河南2楼2019-10-09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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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钓鱼协会没 给政府提提建议也好啊. 规范钓鱼


      IP属地:河南3楼2019-10-0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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