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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建工无故拖欠吉林维尔特货款 申请仲裁仍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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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到吉林省维尔特隧道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维尔特”)反映,称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水利建工”)拖欠其货款长达3年之久,累计342.34万元,导致企业资金不能正常回流,对企业正常运营造成极大影响。据悉,吉林维尔特在三年间多次向山西水利建工追讨货款,多次讨要无果。
前后供货价值412.34万元,仅收到货款70万元
2016年11月,为开展中部引黄TBM2标项目,山西水利建工拟从吉林维尔特采购项目所需工程刀具,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即‘吉林维尔特’)供货后,甲方(即‘山西水利建工’)按批次金额支付给乙方,货到支付金额30%,一个月内支付60%,剩余10%为质保金,刀具使用无任何问题后支付;累计货款待甲方隧道贯通后半年内付清。”
吉林维尔特前后供货25次,价值总计412.34万元。而其中山西水利建工方分别于2017年9月打款10万元,2018年2月、2018年5月、2019年2月各打款20万元,总计仅70万元,剩余货款342.34万元未支付。
据报道,2017年8月,山西中部引黄工程TBM2标主洞与通风支洞顺利贯通。截止至今,距离山西中部引黄工程TBM2标项目隧道贯通已近20个月,山西水利建工仍拖欠吉林维尔特货款342.34万元。
吉林维尔特申请仲裁,开庭前夕遭取消
2019年2月,在拖欠货款长达三年之久后,吉林维尔特选择向太原市仲裁委寻求帮助。同年4月2日吉林维尔特收到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确定开庭日期为2019年4月19日。
吉林维尔特向通过太原市仲裁委公正的判决,结束这场漫长的追讨过程。开庭前两天,维尔特公司代理人向仲裁委确认是否如期开庭,并获得仲裁委肯定答复。却在开庭前一天被告知,因仲裁员与对方法律顾问同属一家律师事务所,无法如期开庭。自此,吉林维尔特与山西水利建工的仲裁流程进入停滞状态。
截止发稿为止,吉林维尔特仍然没有获得山西仲裁委具体的开庭通知,山西水利建工也没有支付剩余的342.34万元货款。
因被拖欠货款长达三年之久,公司运营遭遇“红灯
吉林维尔特为一家民营制造业企业,产品的利润率约为20%。如若一笔货款无法正常收回,企业的现金流可能就会出现问题。对于民营制造业企业而言,在银行贷款方面,不仅贷款比较困难,还需要接受相对较高的利率,一年的利润可能因为一笔货款迟迟不能入账而付诸东流。几年下来,由于资金压力拖垮一家民营企业是常有的事。
根据山西水利建工官方网站主页介绍,其注册资金高达5亿,资产总额为37.60亿,现有职工4816人,是一家国有大型综合施工企业,先后承建了大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高、精、尖”建设项目。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样一家大体量的国企竟然会在项目结束后,未能如期履行合同细则,无故拖欠贷款长达三年。
适逢山西水利建工成立59周年,我们衷心地希望这样一家老牌国企能够守好作为一家国有大型综合企业的信誉底线,言必谈社会责任之外,履行好作为一家国有大型综合企业基本的行为准则,早日支付欠吉林维尔特的合同款项。


1楼2019-05-17 15: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