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新国标规定 什么车才能上路
具体来说,就是要符合以下6条才能上路缺一不可!
1、要像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驱或电助: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速度要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车体要轻: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电压要低: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功率要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二、你的电动车还属于非机动车吗
国内的电动两轮车标准将形成由: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构成的技术体系。
要知道,摩托车是机动车属性,而电动车却是非机动车属性,而新国标就是要将电动车拉回到非机动车属性的轨道上来。
电动两轮车产业将全面实施3C认证标准,并拥有更加规范的生产标准,更加严苛的检测标准,更加安全的产品标准。
原先年销量超过2000万辆的超标电动车市场,将根据消费者的选择而划分为电动自行车 与电动摩托车 两大类。
三、未在规定时间备案登记的车还能上路吗
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截止到今年3月31日,但还有部分群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因各种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登记,现在这些车还能上道路行驶吗?
这个问题是群众最为关心的。公安机关从尊重历史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制定实施过渡期政策时就给予了足够考虑。
●首先,在过渡期政策出台前(即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今年3月31日前允许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车辆可继续行驶到2021年12月31日。
●其次,2018年11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不允许备案登记,车主可以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第三,去年11月1日前购买了超标电动车,因特殊原因在今年3月31日前错过了备案登记期,允许当事人在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补办备案登记手续。4月15日新国标正式生效实施后,公安机关停止办理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并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另外,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车辆,应于5月15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对已登记的车辆,应按照非机动车做好路面管理。
也就是说,在今天之前未完成备案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而符合旧国标标准但因为某些原因未去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在5月15日之前办理上牌,逾期不候!
具体来说,就是要符合以下6条才能上路缺一不可!
1、要像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驱或电助: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速度要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车体要轻: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电压要低: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功率要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二、你的电动车还属于非机动车吗
国内的电动两轮车标准将形成由: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构成的技术体系。
要知道,摩托车是机动车属性,而电动车却是非机动车属性,而新国标就是要将电动车拉回到非机动车属性的轨道上来。
电动两轮车产业将全面实施3C认证标准,并拥有更加规范的生产标准,更加严苛的检测标准,更加安全的产品标准。
原先年销量超过2000万辆的超标电动车市场,将根据消费者的选择而划分为电动自行车 与电动摩托车 两大类。
三、未在规定时间备案登记的车还能上路吗
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截止到今年3月31日,但还有部分群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因各种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登记,现在这些车还能上道路行驶吗?
这个问题是群众最为关心的。公安机关从尊重历史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制定实施过渡期政策时就给予了足够考虑。
●首先,在过渡期政策出台前(即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今年3月31日前允许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车辆可继续行驶到2021年12月31日。
●其次,2018年11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不允许备案登记,车主可以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第三,去年11月1日前购买了超标电动车,因特殊原因在今年3月31日前错过了备案登记期,允许当事人在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补办备案登记手续。4月15日新国标正式生效实施后,公安机关停止办理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并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另外,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车辆,应于5月15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对已登记的车辆,应按照非机动车做好路面管理。
也就是说,在今天之前未完成备案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而符合旧国标标准但因为某些原因未去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在5月15日之前办理上牌,逾期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