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日,中国警方在广州一架飞机上逮捕了罗伯特·谢伦伯格。2018年11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一审判决,认定谢伦伯格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人民币,驱逐出境。谢伦伯格对此提出上诉。检方在上诉案中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谢伦伯格为从犯、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裁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庭重审。
2018年12月29日,案件重审时,检方援引新证据,指控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涉及外籍人员和中国境内人员;他们在大连实施一系列走私毒品活动,企图将222公斤冰毒运往澳大利亚。检方认为谢伦伯格为该案主犯,属于犯罪既遂。2019年1月14日,经过10个小时审讯后,谢伦伯格最终被判处死刑;在其收到裁决书后10天内,有权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