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吧 关注:1,215,560贴子:13,364,354

想问各位大神一个问题我老公去年在房地产公司上班,当时有个客户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想问各位大神一个问题
我老公去年在房地产公司上班,当时有个客户想买房,但听说卖房的提成很高就希望我老公拿出来三万块钱出来给他,我老公说一套房子没有这么多的提成,客户说那就带着他弟弟一起来买,两套房的提成都给他,我老公想那就算了,把领导跟他自己的那份提成都给客户就赚个业绩,于是三万块钱给了客户,结果后期因为客户信用问题贷不了款,公司把我老公辞退了,还要求客户强制性退房,现在我老公想去客户那把三万块钱拿回来,客户不愿意,想问大神们,如果走法律途径可以拿回这笔钱吗?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8-11-03 13:57回复
    麻烦大家帮我看看能不能走法律途径拿回这笔钱,三万块钱对我们来说很不容易,我们刚结婚,没有房没有车也没有存款。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8-11-03 13:58
    回复
      2025-12-09 00:06: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可以,但是你的有证据。起诉过你就知道了。要证据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8-11-03 15:42
      收起回复
        我有跟他的通话内容,里面提到了这三万块是他收下的,也提到了他自己本人索要的这笔钱。微信的转账记录都存在。这些证据够吗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8-11-03 15:45
        回复
          人家买房的也有损失,定定心买了个房贷款下不来。咋不搞清楚了再给人家钱,房还没卖掉,都“倒贴”了,不知道说什么了
          报警吧,警察再不管,就私了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11-03 15:49
          收起回复
            经济纠纷警察是不管的,如果走法律的话没有那么简单,很复杂,不懂法律要找律师咨询要钱。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11-03 15:50
            收起回复
              没见过卖房给买房钱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11-03 16:17
              收起回复
                为啥不帮着申请个折告诉他钱在折扣里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11-03 17:05
                收起回复
                  2025-12-09 00:00: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以后还是安心上班吧,这事不是你老公能做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11-03 18:52
                  收起回复
                    看来房价是要跌,这水多的都滴下来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11-03 18:52
                    收起回复
                      之前写个字据,如遇退房,这个钱退回。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9-08-09 10:26
                      回复
                        晕不让别人先买好了再给?要是先给了别人不买了怎么办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9-08-09 11:45
                        回复
                          走不了法律途径 销售返提成给客户 本来就不符合公司规定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9-08-09 11:50
                          收起回复
                            真傻,做销售竟然留着破绽给别人套住,吃一蟹长一智吧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20-03-02 15: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