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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如果有人到河里电鱼被抓,往往都是没收渔具、罚款和批评教育,谁还能想到可能要坐牢?但如今,非法电鱼将面临坐牢的处罚。
今年4月份,浏阳市水产渔政管理站在浏阳河枨冲段现场抓获电鱼人员刘某辉,缴获被刘某辉等人恶意砸沉的电鱼船。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渔政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近日的庭审中,刘某辉对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根据其违法情节及危害,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6个月,这是浏阳市第一起电鱼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市水产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负责人表示,案件宣判对非法捕捞行为具有震慑作用,对渔业资源保护也有积极意义。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比如炸、毒、电等方法捕捞的,均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追刑标准将不受电炸毒鱼的数量影响。《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禁用的工具,是指禁止使用的超过国家关于不同捕捞对其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网具和其他禁止使用的破坏水产资源的捕捞方法。禁用的方法,是指采用爆炸、放电、放毒等使水产品正常生长、繁殖受到损害的破坏性方法。
  “最近一起电鱼被判刑的案件是在15年前。”长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秦德忠介绍,该案是长沙地区15年来首起电鱼入刑案。据了解,
可能有些人却不认为电鱼有什么问题
更没有意识到非法电鱼的严重性
现在要告诉大家,非法电鱼不但要受到行政处罚
如果触犯刑法的话还得“吃官司”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4名违法电鱼者被追刑责
3月22日22时左右,番禺渔政大队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在沙湾水道紫坭岛东新高速桥下,使用橡皮艇进行电鱼捕捞作业,执法人员当场将其查获。在掌握其违法证据后,番禺渔政大队根据“两法衔接”的要求将非法电鱼者谭某某等4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月8日上午,谭某某等4人违法电鱼一案开庭审理,番禺渔政大队应番禺区人民法院邀请派员出席了庭审。
庭审中,确定了谭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4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法院择日宣判。
违法电鱼会面临严重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此次涉案人员除将面临
拘役或6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外
同时还将支付1万余元生态修复费
用于购买相应鱼苗和水产品
以补偿其违法行为对于渔业资源
和生态坏境所造成的破坏
很多非法电鱼者涉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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