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晋城中院依法对董某平、郎某飞等5人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以来,被告人董某平纠集郎某飞(刑满释放人员)、秦某勇(在缓刑考验期内)等人使用砸玻璃、泼粪、殴打等暴力手段插手某工程项目的拆迁纠纷,迫使拆迁对象同意拆迁;董某平在老兵居串串火锅店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纠集郎某飞、秦某勇、韩某、邢某宇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郎某飞持镐把殴打被害人李某某致其死亡;秦某勇还伙同其他被告人在公共场所持凶器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2人轻微伤。据法院判决,被告人郎某飞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董某平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秦某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撤销缓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以来,被告人董某平纠集郎某飞(刑满释放人员)、秦某勇(在缓刑考验期内)等人使用砸玻璃、泼粪、殴打等暴力手段插手某工程项目的拆迁纠纷,迫使拆迁对象同意拆迁;董某平在老兵居串串火锅店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纠集郎某飞、秦某勇、韩某、邢某宇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郎某飞持镐把殴打被害人李某某致其死亡;秦某勇还伙同其他被告人在公共场所持凶器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2人轻微伤。据法院判决,被告人郎某飞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董某平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秦某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撤销缓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