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已经印发了《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其中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
综合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
如果说高考成绩只占到总成绩百分之60的话
其实很多人都认为变相成了新的“拼爹”
参加高职(专科)统一招生的考生
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模式
统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组成
招生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
所选科目考生成绩需达到合格
从2018届考生起,英语听力与统考笔试分离
实行机考,分值30分不变,一年两次考试
安排在12月和次年3月
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高考英语成绩
从2021年起,增加口语考试
口语加听力共计50分,总成绩分值不变
根据《方案》,北京自2017年9月1日起
从高一年级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考试包括13门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和“6选3”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
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
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3门
考试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
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包括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
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
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
等级性考试对象仅限当年参加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