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深州市公安局关于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8-02-08深州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彻底铲除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深州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插手纠纷、欺压百姓、抢占市场、暴力讨债、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活动线索。
2、强买强卖、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等各类痞霸活动线索。
3、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部位或区域垄断市场、欺行霸市,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4、经营赌博、色情等场所,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线索。
5、组织或参与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线索。
6、采取非法方式干扰、操纵和破坏“两委”换届选举等方面的线索。
7、侵占掠夺集体资源、群众土地等公共财产的案件线索。
8、对破坏我市正常的信访秩序,缠访闹访,以访谋利,以组织、煽动、胁迫、危险方式上访方式非正常上访的违法犯罪线索。
9、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拨打深州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318-3399005或18330880163
2、网络举报
深州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号:18632878636
3、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深州市黄河东路刑警大队,邮政编码:053800
三、举报奖励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同黑恶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线索群众,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州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2日
2018-02-08深州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彻底铲除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深州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插手纠纷、欺压百姓、抢占市场、暴力讨债、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活动线索。
2、强买强卖、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等各类痞霸活动线索。
3、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部位或区域垄断市场、欺行霸市,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4、经营赌博、色情等场所,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线索。
5、组织或参与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线索。
6、采取非法方式干扰、操纵和破坏“两委”换届选举等方面的线索。
7、侵占掠夺集体资源、群众土地等公共财产的案件线索。
8、对破坏我市正常的信访秩序,缠访闹访,以访谋利,以组织、煽动、胁迫、危险方式上访方式非正常上访的违法犯罪线索。
9、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拨打深州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318-3399005或18330880163
2、网络举报
深州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号:18632878636
3、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深州市黄河东路刑警大队,邮政编码:053800
三、举报奖励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同黑恶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线索群众,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州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