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科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领导和负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债全校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科主任兼职。
2:班组成立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评议小组。各班级主任任组长,班干部和部份学生代表为成员,具体负债本班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
3:每学年开学,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启动认定和资助工作,每学年一次。
4:认定程序由学生本人向认定评议下组提出申请,并填写《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应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持该表到户口所在地县民政局或乡(镇)正度或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学生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平时在校表现,组织民主评议,确定资助对象。
5: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过程中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6: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资助中心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助学金。
四川省工业贸易学校有哪些奖/助学金政策
1、凡就读我校学生中专三年学费(2200元/年)全免,由国家全额资助
2、连片特困地区学生(不含县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年(限一、二年级)。
3、有些学生每年可获得学校300-1000元奖学金。
4、学校承若: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绝不克扣学生一分钱。
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科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领导和负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债全校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科主任兼职。
2:班组成立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评议小组。各班级主任任组长,班干部和部份学生代表为成员,具体负债本班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
3:每学年开学,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启动认定和资助工作,每学年一次。
4:认定程序由学生本人向认定评议下组提出申请,并填写《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应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持该表到户口所在地县民政局或乡(镇)正度或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学生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平时在校表现,组织民主评议,确定资助对象。
5: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过程中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6: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资助中心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助学金。
四川省工业贸易学校有哪些奖/助学金政策
1、凡就读我校学生中专三年学费(2200元/年)全免,由国家全额资助
2、连片特困地区学生(不含县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年(限一、二年级)。
3、有些学生每年可获得学校300-1000元奖学金。
4、学校承若: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绝不克扣学生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