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业贸易学校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封闭式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建校于1965年,国家重点中专、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成都市文明单位、省级校风示范学校。为了让新生入校后能尽快适应新环境,及早进入状态,在开学初期,应有计划地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组织新生进行为期15天的军训。
第一条 军事训练作为学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军训期间如同在校学习,凡违反了军训规定者,即违反了校纪,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条 因病或某种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军训或者缓训的学生。必须有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科审核同意后方可免训、缓训。凡未参加军训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训,补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
第三条 军训期间学生要同一种着装,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戴耳环、项链、不描眉、涂口红、不染发、做到举止端正、姿态良好。
第四条 军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训练场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为听指挥。
第五条 军训期间在用水、洗澡、就餐、就餐、就寝等方面,要文明礼貌,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偷窃诈骗,损坏公物等非法行为。
第六条 军训期间严禁到水库、江河、池塘有用及岸边休息,夜间原则上不得单独外出。
第七条 进见、遇见首长或者上级的时候,要敬礼;在室内,首长来到的时候要起立,很礼貌地回答首长问话。对待首长和班长以上的领导,要用“到”“是”“报告”等军用术语。
第八条 往返乘车时,要按顺序上下车,不要拥挤,上车后要庆典人数,严禁乘车途中嬉戏打闹和向车外投掷物品,严禁途中私自下车。
军训结束前,根据学生军训期间遵守纪律、尊重教员,服从管理等各方面表现,有军事教员和带队老师综合评定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授予“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奖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一条 军事训练作为学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军训期间如同在校学习,凡违反了军训规定者,即违反了校纪,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条 因病或某种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军训或者缓训的学生。必须有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科审核同意后方可免训、缓训。凡未参加军训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训,补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
第三条 军训期间学生要同一种着装,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戴耳环、项链、不描眉、涂口红、不染发、做到举止端正、姿态良好。
第四条 军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训练场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为听指挥。
第五条 军训期间在用水、洗澡、就餐、就餐、就寝等方面,要文明礼貌,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偷窃诈骗,损坏公物等非法行为。
第六条 军训期间严禁到水库、江河、池塘有用及岸边休息,夜间原则上不得单独外出。
第七条 进见、遇见首长或者上级的时候,要敬礼;在室内,首长来到的时候要起立,很礼貌地回答首长问话。对待首长和班长以上的领导,要用“到”“是”“报告”等军用术语。
第八条 往返乘车时,要按顺序上下车,不要拥挤,上车后要庆典人数,严禁乘车途中嬉戏打闹和向车外投掷物品,严禁途中私自下车。
军训结束前,根据学生军训期间遵守纪律、尊重教员,服从管理等各方面表现,有军事教员和带队老师综合评定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授予“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奖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