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业贸易学校(前身“四川省粮食学校”)建于1965年,是一所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公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同时也是外资企业人才指定培训学校。学校占地150多亩,座落于西部文化经济中心成都市成华区三环内,毗邻成都熊猫基地及昭觉寺。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是莘莘学子求知的圣殿,成才的摇篮。
我校为更好的完善教学和生活设施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公物,人人有责。
第二条:校内所有宣传栏、黑板报均属文化、思想道德教育阵地,任何人不得涂改和损坏。
第三条:校内饮水、卫生、电控、电灯等公用设备设施要爱护并争正确使用,不得有意损坏。后勤人员要经常巡视、维修及更换。
第四条:爱护校内一切花草树木,不要践踏和摘采;绿化管理员要经常修剪、浇水,定期喷药杀虫,确保校园绿化。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随地吐痰和丢弃纸屑果皮,保持校园整洁。卫生人员应定时打扫卫生,并经常巡视卫生。
第六条:校内车辆要按保安科规定的地方停放整齐,保证道路通畅。
第七条:校园内设置的消防栓及灭火器=筒等装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用、玩耍和损坏。
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教室内一切教学设施、财产属国家所有、各班集体具体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教室内的电教设备(多媒体)、课桌椅、门窗、窗帘及其他财务爱护并正确使用。有损坏要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确认给予维修更换。凡属于人为损坏的、损坏者按价赔偿。
第三条:教室内课桌椅由总务部同样调配,实行按人定位配备,按规定摆齐,不得随意增减。
第四条:教室门由班主任制定专人负责开关锁门,不得在室内墙壁及课桌椅等地方涂抹刻写,违者严肃处理并赔偿损失。各班生活委员要经常检查本班教室内财物爱护情况,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第五条:教室卫生工具由总务部门每学年配备一次,自然损耗可向总务部门以旧换新,凡属于嬉笑打闹行为致损坏者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我校为更好的完善教学和生活设施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公物,人人有责。
第二条:校内所有宣传栏、黑板报均属文化、思想道德教育阵地,任何人不得涂改和损坏。
第三条:校内饮水、卫生、电控、电灯等公用设备设施要爱护并争正确使用,不得有意损坏。后勤人员要经常巡视、维修及更换。
第四条:爱护校内一切花草树木,不要践踏和摘采;绿化管理员要经常修剪、浇水,定期喷药杀虫,确保校园绿化。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随地吐痰和丢弃纸屑果皮,保持校园整洁。卫生人员应定时打扫卫生,并经常巡视卫生。
第六条:校内车辆要按保安科规定的地方停放整齐,保证道路通畅。
第七条:校园内设置的消防栓及灭火器=筒等装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用、玩耍和损坏。
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教室内一切教学设施、财产属国家所有、各班集体具体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教室内的电教设备(多媒体)、课桌椅、门窗、窗帘及其他财务爱护并正确使用。有损坏要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确认给予维修更换。凡属于人为损坏的、损坏者按价赔偿。
第三条:教室内课桌椅由总务部同样调配,实行按人定位配备,按规定摆齐,不得随意增减。
第四条:教室门由班主任制定专人负责开关锁门,不得在室内墙壁及课桌椅等地方涂抹刻写,违者严肃处理并赔偿损失。各班生活委员要经常检查本班教室内财物爱护情况,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第五条:教室卫生工具由总务部门每学年配备一次,自然损耗可向总务部门以旧换新,凡属于嬉笑打闹行为致损坏者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