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前锋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金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是新晃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全面负责县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唯一平台、投资主体和项目业主。主要经营范围:工业集中区及周边乡镇规划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集中区土地经营、集镇资产经营;园区服务;集中区工业企业投资等 ;名下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新晃县前锋水务有限公司、新晃县大宏传媒有限公司、新晃县龙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法人,新晃侗族自治县国资办是公司的出资人及唯一股东。
担保方: 新晃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009年与新晃县经济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是直属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多次获得省、市、县级项目建设先进单位、融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截止至16年底,公司资产规模为36亿元。公司主要承担新晃县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投资、建设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任务。自成立来,共投资建设了320国道改建、2万吨污水厂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创国卫建设(一、二、三、四期工程)、前锋工业园、八江口温泉、晃州风雨桥、城东现代物流中心等三十多项标志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