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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的“至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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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乐”——“孔颜之乐”是王守仁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也是其最高的审美境界。
“至乐”或“乐”,在王守仁看来,不同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生理感官愉悦的“七情之乐”。“至乐”虽出自于“七情之乐”,但已是一种超越于此的高级精神境界。这个“乐”就不只是一个情感范畴,更是一个境界范畴。因此,他说:“乐是心之本体。仁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欣合和畅,原无间隔。”“仁人”即圣人,作为心之本体的“乐”也就是圣人。
圣人是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并“怡神养性以游于造物”,“闲观物态皆生意,静悟天机入窅冥,道在险夷随地乐,心忘鱼乐自流形”的那种超越时空、消融物我的高度自由的精神境界,同时又是“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完全摆脱个人名利、贫富穷达的无私境界。这种境界是王守仁的落脚点。这也正是“孔颜之乐”的精神实质。因此,在“乐”中,审美主体就实现了社会与自然、理性与感性、必然与自由的高度统一,达到了充实活泼的自由怡悦的“孔颜之乐处”。


IP属地:广东1楼2018-01-02 20:57回复
    王守仁正是从这一“至乐”境界出发来阐释善与恶、美与丑的。他认为美与善是统一的,美是“理”的感性显现。他说:礼字即理字。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既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文也者,礼之见于外者也,礼也者,文之存于中者也。文显而可见之,礼也。礼微而难之,文也。是所谓体用一源,而显微无间者也。
    所谓“礼字即理字”,亦即“心”(良知)是体现为社会与天地万物的准则,尤其是存在于吾心的道德律令,即《六经》为吾心之常道,是善的内容。这种“礼”是抽象的,理性的,不可见的。所谓“文”是“礼”的外在表现,亦即良知在个体生命中的表现形式。而“文”在中国古典美学中,自先秦孔孟荀、《易传》以致后来的刘勰等讲的“文”,都已明显地包含有“美”之置。因此这里的“文”即是美。
    王守仁认为作为理性内容的善(礼)和作为感性形成的美(文)是统一的,“体用一源,而显微无间”的。也就是说,善要表现在美的形式之中,而美的形式同时也正是善的表现,具有善的意义,不是外在于善的东西。因此,他说:“《诗》也者,志吾心之歌咏性情者也”;“《乐》也者,志吾心之欣喜和平者也”。“吾心”即良知、礼,是善的内容,而乐、诗只能是“吾心”的外在感性形式。
    由此,他说:“文也者,礼之见于外者也,礼也者,文之存于中者也。”这里,他就规定了美是礼的感性显现。这一命题强调了善与美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社会与自然的统一,理性与感性的统一。同时,在他看来,“礼”是存在于感性个体生命之中的体现人的主体意识和人格精神的道德律令,是对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的肯定。这体现了中国美学从道德境界走向审美境界亦即达到“天人合一”的“至乐”境界的重要特征。
    也正是从“至乐”境界出发,他认为作为本然状态的“良知”无善恶、无美丑。他说:“至善者,心之本体。本体上才过当些子,便是恶了。不是有一个善,却又有一个恶来相对待也,故善恶只是一物。”又说:“良知本来自明。气质不美者,渣滓多,障蔽厚,不易开明。质美者渣滓原少,无多障蔽,略加致知之功,此良知便自莹彻。”


    IP属地:广东2楼2018-01-02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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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善恶只是一物”,“良知”本自是美(明)的,但在现实中,由于为世事所累,自求许多忧苦,自加迷弃,利禄缠身,使明镜般的“良知”不能朗现,才出现了“过与不及”之善恶和美丑之分。为了解其障蔽,他提出“致良知”,要求人们应在“过与不及之处”多下功夫以致“中和”,并使美丑、善恶自融,显现出“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团圆水无缺”心灵莹彻的“至乐”境界。


      IP属地:广东3楼2018-01-02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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