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知乎:
我是他坠亡当天勘查现场的民警。
收到警情是早上七点过,当时是很揪心的,因为死亡事件很费时间。从现场描述也可以判断出现场比较棘手。
现勘过程不赘述了,就是60层楼楼顶的装饰玻璃墙墙顶掉到顶楼平台,14米左右,当时没死,从掉下来的角落爬到一处门口坐着死了。
大楼上楼顶需要多道门刷卡,只有几个人有权限,不知道他怎么上去的。玻璃墙顶还有他的背包,绳子,对着他坠落处的一个支架上本来摆着他的手机,看样子是准备自拍,后来是被发现尸体的玻璃工操作支架碰掉摔坏了。
可怜吗,可怜,摔成那样,死前的绝望痛苦后悔不知道多少。我看着他的尸体我心里并不是滋味。(原来的描述删除,被喷的受不了了)
可恨吗,可恨,偷偷钻入不应该他进去的大楼,如果偏差一点从另一侧掉下60楼,砸到人砸到车后果不堪设想。
也请不要攻击他了,我不相信他会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念头,他可能都没有考虑到自己会危害到他人。而这过度自信,无知的无畏,把他推向了绝路。
后来和我爸说起这件事,我爸告诉我老家的一个不算远的亲戚的女儿,刚上大一,被跳楼的人砸到瘫痪,至今卧床不起,跳楼者死了,家属也没有能力赔偿。类似的事件数不胜数。
请分清勇敢和愚蠢好吗?极限运动和玩命博眼球也是两码事好吗?更何况是非法的,会危害到公共安全的行为,一般高楼都是在闹市区,闹市区是什么还要我解释吗?
哀其失去生命的不幸,怒其藐视安全的不争。
说他愚蠢错了吗?无知法盲是为愚,自大忽视安全是为蠢。
还有那些所谓的“站在咏宁角度看”,认为他是勇者,是追求梦想的人,请你站在他父母的角度,若是咏宁还在,他们是希望儿子得到网友的鼓励赞赏,还是遭到警告和劝诫?说的难听一点,你们这些支持他用命换钱的无聊看客,才是害死他的罪魁祸首。你们用他的血,沾着你们猎奇欲望的馒头,一口一口吃下去。吃完了还不忘说一句:好吃,你的血蘸馒头是最棒的。
珍惜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