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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官员平日如何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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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好意思,在汉代当官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自由。想要和老百姓一样过上下班后和妻儿团聚的生活,要么爬上更高的位置,例如丞相,可以和家人一起住在相府后方的舍内;要么就远赴外地做郡县长官,朝廷出于人道主义会允许带上家人。一般的中小官吏也就像《孔雀东南飞》里的焦仲卿一样,平日住在官舍里,只有等到休沐日放假才能回去了。


IP属地:江苏1楼2017-08-20 18:29回复
    汉代时,对政权官吏规定有统一的休沐告宁制度,即各官吏享有定期的休假以及因特殊情况而请假的权利。在休假期间,允许还家与亲属相聚,而其他时候,官吏的日常居住一般都在官舍之中,其妻子等不得居于官舍,这一规定一方面可以起到防止琐事干扰、安心从事职务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官府政务保密的需要。
    官舍的存在在汉代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从朝政要员至地方小吏、从内宫之中到各级官署,都有在工作日中离开亲属、独自居住的记载。据廖伯源先生考察,汉代之时,对于中宫任职人员,“执役于宫中,每五日乃有一日洗沐,出宫归家,其在宫中服勤之五日,宿于宫中之庐舍,中宫之妻子家人不得入宫”;而“汉代之朝廷命官,宫外各官署之长吏在官府之内有公舍,属吏或仅部分有宿舍”林剑鸣先生则依据史例指出,“妻子不至官舍是廉吏美德之一,亦是一般官吏应遵守的制度”。


    IP属地:江苏2楼2017-08-20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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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在“妻子不至官舍”成为汉代各级官僚人员的共同准则之时,史料中也不乏与此相悖的记录。如《汉书·董贤传》载“每赐洗沐,不肯出,常留中视医药。上以贤难归,诏令贤妻得通引籍殿中,止贤庐,若吏妻子居官寺舍”,董贤的妻子经特许得以进入宫中与董贤共同居住,原因之一在于时董贤深得汉哀帝宠幸,之二在于文中所指出的“每赐洗沐,不肯出”而导致其难以归家与亲属相聚,故而特诏允许其妻子居于皇宫之内。
      除此之外,该传记言“若吏妻子居官寺舍”,指出当时在官署中也存在官吏眷属居住于官舍的情况,这在汉代史料中也有例可循,举其中几则有:
      (修)历郡守、京兆尹、少府,善交接,得州里之称。后母常从修居官。时陇西余贼隗茂等夜攻府舍,残杀郡守,贼畏奋追急,乃执其妻子,欲以为质。
      第一条材料中,薛修后母常居于官府,是官吏父母可以随子居官的证明之一;材料二中贼寇夜攻府舍并执孔奋的妻子儿女作为人质,可见当时这些人也同样居住在府舍之中。由此可知,汉代亲属得以居住于官舍,具体包括其妻子、儿女、父母等,这与前文所述“妻子不至官舍”的原则相悖离。查其中情况,翟麦玲先生认为这应与当时官吏选任条件有关,汉代时委任官吏,存在籍贯限制,“地方长官定要由中央派,太守如是,县令也如是;但郡县掾属,必得本地人充当”,一般地方长官都非所统辖地区的本地人,上文前两则材料,薛修历任多项官职、辗转各地,孔奋以扶风茂陵人除武都郡丞,这些任职地点均远离家乡,在当时交通不便的情况下,他们很难在短暂的休沐期限内往返家乡与亲属相聚,而在任职地区置办宅邸供养家属对很多官僚来说又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因而,准许其携
      眷属赴任就成为了符合情理的一项举措,其中也体现了汉代官僚制度中人性化的一面。


      IP属地:江苏3楼2017-08-2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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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摘自吉林大学硕士论文。


        IP属地:江苏4楼2017-08-20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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