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核查,2017年6月份发现祁东县人民医院、衡阳市衡桥医院、祁东县第六人民医院、祁东县双桥镇医院、祁东县风石堰镇医院、祁东县过水坪镇医院、祁东县第二人民医院等7所定点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和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对上述七所定点医院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一是终止衡阳市衡桥医院2017年度的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取消衡桥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二年内不得申请定点资格,并对套取医保基金10000元予以五倍拒付;
二是对祁东县人民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5394元予以五倍拒付;
三是对祁东县第六人民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2115.35元予以五倍拒付;
四是对祁东县双桥镇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633元予以五倍拒付;
五是对祁东县风石堰镇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421.41元予以五倍拒付;
六是对祁东县过水坪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1392元予以五倍拒付;
七是对祁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1991元予以五倍拒付。
一是终止衡阳市衡桥医院2017年度的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取消衡桥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二年内不得申请定点资格,并对套取医保基金10000元予以五倍拒付;
二是对祁东县人民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5394元予以五倍拒付;
三是对祁东县第六人民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2115.35元予以五倍拒付;
四是对祁东县双桥镇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633元予以五倍拒付;
五是对祁东县风石堰镇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421.41元予以五倍拒付;
六是对祁东县过水坪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1392元予以五倍拒付;
七是对祁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1991元予以五倍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