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的一些说明:
首发LOFTER,链接太麻烦就不弄了。不知道符不符合活动要求……(心虚)
时间穿越的脑洞,但是不要被这个科幻感的题目骗了,其实就是个废话很多的流水账日常。
00
故事的前半段,是一个在真实基础上稍作夸张修饰的梦魇。
她站在浓墨般的黑暗里,世界犹如庞大的迷宫,每一条岔路都通向一种绝境,而正确的路早就在浓雾中被斩断头,成为了迷宫内一道不起眼的矮墙。地面同太妃糖一样渐渐坍软下来,也许是因为她的双腿疲累到了极点。身前和身后都被黑暗填塞,那黑暗如同生物一般,每一分每一秒都潜滋暗长,生出藤蔓缠绕住她的意志,抢夺那本来就绵薄无比的勇气作为养分。
……
好吧,也许并不是“稍作”夸张。人们对自己童年时期遭遇的困境总会无意识地放大,毕竟小小的一个人,太容易被天地之大衬托得无比孤独,像被流放到了无人的海岛上。
所幸她还只走到迷宫的入口,随时都可以抽身离开。但她偏不,就那样固执地仰头研究着前方的公交站牌——那上面的汉字她没有一个认得的。就算认得,公交车站也不会把“毛利兰妈妈的住址”当作地标印在上面。
出门之前看了地图,直走两公里到车站再左转,走几百米的样子就是妃律师事务所。兰将那条路的形状用马克笔画出来,看在眼里,牢牢记住,然后就凭着不知哪里来的冲劲儿,独自出门“看望”妈妈了。
可事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那幅地图并没有告诉她是马路哪边的车站、用不用走地下通道,甚至在真正走出熟悉的街区之后,她连东南西北都已经分不清了。在第五次看到这个倒楣车站之后,兰终于死心地确信:自己迷路了。
她出门已经快三个小时,老爸估计正在疯了一样地找她,无论是被他揪住还是自己灰溜溜地回去,都肯定免不了臭骂一顿。
但不想回去的理由不止这一个——也没有多么复杂,只不过是太想见她了而已。夫妻俩约定的探视时间是每周周六,上周妈妈去邻市出差没有赶回来,而她攒了一肚子的话要说给她听,已经等不及下一个周六了。
还没来得及鄙视没出息的自己,眼泪就已经一滴一滴地落在衣服上。新买的小裙子很好看,她特地穿来给同样爱美的妈妈炫耀,却想不到会被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那个人就是在狼狈程度上升到顶峰时出现的。
墨镜加立领风衣的不良装扮已经让年幼的她警惕万分,更别说开口的第一句话,简直是老爸耳提面命过的标准人贩子发言:
“你迷路了吗,小妹妹?想去哪儿,需不需要我带路啊?”
兰倒退了几步,一脸坚毅地回绝他:“不用了,叔叔,我自己可以的。”
那人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情急之下开始向她示好:“你别害怕,我没有恶意的。对了,糖……你吃糖吗,给你一块好不好?”
出现了!人贩子的必备道具——将无数小孩骗得神魂颠倒的甜蜜武器。
那人将糖包拿出来之后,显然也意识到自己太露骨了,挠了挠头又放回口袋里。就在兰以为他在聪明的自己面前已经无计可施时,他却眼前一亮,开始用别的花言巧语哄骗她。
“你别害怕,我知道你要去哪里——是去找妈妈对不对?你妈妈是很有名的律师,我也知道她的事务所的地址,我带你去好吗?”
兰听他说对了全部的信息,一时有些吃不准他真的是妈妈的熟人,还是个有备而来的诱拐犯。
那人看着她小脸沉得快滴下水来,也就不再继续“邀请”她,而是举起双手作了一个无害的姿势:“我明白了,你在怀疑我是坏人对不对?那这样好了,你在前面走你的路,需要过马路的时候我带你过去,反正去事务所也没有很偏僻的路段,如果我挟持你,你大声喊叫就会引起路人的注意。这下放心了吧?”
“可是我……”
兰想说“我迷路了”,转念一想改口道,“我可能会走错路,绕很远很远……”
那人笑了,蹲下身为她擦拭眼泪:“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不管多远都没问题。”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那人的声音真是温柔。即使她还是个小鬼,也听得出被重视和妥帖照顾的心意。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在过马路的时候,她主动走过去牵住了他的手。
很大、很宽厚的手掌,清瘦的手指骨节分明,干燥温暖的热度包裹着她轻轻颤抖的指尖。
那人没有说话,只是将她的手握得更紧。
现在想来,其实他一直在偷偷为自己带路:通过指点路牌吸引她的注意力,她就会不自觉地选择路牌所在的街道,因此两个人很快就走到了妃律师事务所的门前。
他在台阶下面站定,她松开他的手,竟然有些舍不得分开。
“呐,叔叔……”
“什么事?”
兰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刚才说的糖,可以给我吃一块吗?”
她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刚才的胡乱猜疑道歉,这个请求算是一点亡羊补牢的小小表态吧。
那人愣了一下,然后大笑起来。他撕开糖果的外包装,将袋子呈到她面前。她随手挑选了一块橙色的橘子糖——和天边烧得厉害的霞光相同的颜色。
“谢谢您。”
男人摸了摸她的头,那只牵过她的手在她发梢上稍作停留,然后收回口袋。
“不用客气,再见了。”
故事的后半段,她在转为甜美的梦境中悠然醒来。
时间才刚到午夜,还不是起床的时候。兰轻轻将女儿伸到自己脸上的小手放回被子里,看了一眼她搁在爸爸肚子上的小脚丫,又看了一眼爸爸压住她半边头发的手肘,决定暂时不去理睬那对冤冤相报的父女。
床头放着刚被吃空的糖果袋,还残留着梦中和记忆中存在着的甜香味道。偶然看到这包相同的糖果,她心念一动买了回来,没想到女儿竟然爱得不行。于是原本只在记忆中品尝过的味道,通过这个小家伙常驻在了她日复一日的生活当中。
可是那个人,她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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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穿越的脑洞,但是不要被这个科幻感的题目骗了,其实就是个废话很多的流水账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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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前半段,是一个在真实基础上稍作夸张修饰的梦魇。
她站在浓墨般的黑暗里,世界犹如庞大的迷宫,每一条岔路都通向一种绝境,而正确的路早就在浓雾中被斩断头,成为了迷宫内一道不起眼的矮墙。地面同太妃糖一样渐渐坍软下来,也许是因为她的双腿疲累到了极点。身前和身后都被黑暗填塞,那黑暗如同生物一般,每一分每一秒都潜滋暗长,生出藤蔓缠绕住她的意志,抢夺那本来就绵薄无比的勇气作为养分。
……
好吧,也许并不是“稍作”夸张。人们对自己童年时期遭遇的困境总会无意识地放大,毕竟小小的一个人,太容易被天地之大衬托得无比孤独,像被流放到了无人的海岛上。
所幸她还只走到迷宫的入口,随时都可以抽身离开。但她偏不,就那样固执地仰头研究着前方的公交站牌——那上面的汉字她没有一个认得的。就算认得,公交车站也不会把“毛利兰妈妈的住址”当作地标印在上面。
出门之前看了地图,直走两公里到车站再左转,走几百米的样子就是妃律师事务所。兰将那条路的形状用马克笔画出来,看在眼里,牢牢记住,然后就凭着不知哪里来的冲劲儿,独自出门“看望”妈妈了。
可事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那幅地图并没有告诉她是马路哪边的车站、用不用走地下通道,甚至在真正走出熟悉的街区之后,她连东南西北都已经分不清了。在第五次看到这个倒楣车站之后,兰终于死心地确信:自己迷路了。
她出门已经快三个小时,老爸估计正在疯了一样地找她,无论是被他揪住还是自己灰溜溜地回去,都肯定免不了臭骂一顿。
但不想回去的理由不止这一个——也没有多么复杂,只不过是太想见她了而已。夫妻俩约定的探视时间是每周周六,上周妈妈去邻市出差没有赶回来,而她攒了一肚子的话要说给她听,已经等不及下一个周六了。
还没来得及鄙视没出息的自己,眼泪就已经一滴一滴地落在衣服上。新买的小裙子很好看,她特地穿来给同样爱美的妈妈炫耀,却想不到会被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那个人就是在狼狈程度上升到顶峰时出现的。
墨镜加立领风衣的不良装扮已经让年幼的她警惕万分,更别说开口的第一句话,简直是老爸耳提面命过的标准人贩子发言:
“你迷路了吗,小妹妹?想去哪儿,需不需要我带路啊?”
兰倒退了几步,一脸坚毅地回绝他:“不用了,叔叔,我自己可以的。”
那人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情急之下开始向她示好:“你别害怕,我没有恶意的。对了,糖……你吃糖吗,给你一块好不好?”
出现了!人贩子的必备道具——将无数小孩骗得神魂颠倒的甜蜜武器。
那人将糖包拿出来之后,显然也意识到自己太露骨了,挠了挠头又放回口袋里。就在兰以为他在聪明的自己面前已经无计可施时,他却眼前一亮,开始用别的花言巧语哄骗她。
“你别害怕,我知道你要去哪里——是去找妈妈对不对?你妈妈是很有名的律师,我也知道她的事务所的地址,我带你去好吗?”
兰听他说对了全部的信息,一时有些吃不准他真的是妈妈的熟人,还是个有备而来的诱拐犯。
那人看着她小脸沉得快滴下水来,也就不再继续“邀请”她,而是举起双手作了一个无害的姿势:“我明白了,你在怀疑我是坏人对不对?那这样好了,你在前面走你的路,需要过马路的时候我带你过去,反正去事务所也没有很偏僻的路段,如果我挟持你,你大声喊叫就会引起路人的注意。这下放心了吧?”
“可是我……”
兰想说“我迷路了”,转念一想改口道,“我可能会走错路,绕很远很远……”
那人笑了,蹲下身为她擦拭眼泪:“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不管多远都没问题。”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那人的声音真是温柔。即使她还是个小鬼,也听得出被重视和妥帖照顾的心意。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在过马路的时候,她主动走过去牵住了他的手。
很大、很宽厚的手掌,清瘦的手指骨节分明,干燥温暖的热度包裹着她轻轻颤抖的指尖。
那人没有说话,只是将她的手握得更紧。
现在想来,其实他一直在偷偷为自己带路:通过指点路牌吸引她的注意力,她就会不自觉地选择路牌所在的街道,因此两个人很快就走到了妃律师事务所的门前。
他在台阶下面站定,她松开他的手,竟然有些舍不得分开。
“呐,叔叔……”
“什么事?”
兰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刚才说的糖,可以给我吃一块吗?”
她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刚才的胡乱猜疑道歉,这个请求算是一点亡羊补牢的小小表态吧。
那人愣了一下,然后大笑起来。他撕开糖果的外包装,将袋子呈到她面前。她随手挑选了一块橙色的橘子糖——和天边烧得厉害的霞光相同的颜色。
“谢谢您。”
男人摸了摸她的头,那只牵过她的手在她发梢上稍作停留,然后收回口袋。
“不用客气,再见了。”
故事的后半段,她在转为甜美的梦境中悠然醒来。
时间才刚到午夜,还不是起床的时候。兰轻轻将女儿伸到自己脸上的小手放回被子里,看了一眼她搁在爸爸肚子上的小脚丫,又看了一眼爸爸压住她半边头发的手肘,决定暂时不去理睬那对冤冤相报的父女。
床头放着刚被吃空的糖果袋,还残留着梦中和记忆中存在着的甜香味道。偶然看到这包相同的糖果,她心念一动买了回来,没想到女儿竟然爱得不行。于是原本只在记忆中品尝过的味道,通过这个小家伙常驻在了她日复一日的生活当中。
可是那个人,她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