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4s电视剧因为原著抄袭被diss的很厉害,然而4s电影却一片好评,不见反抄袭人士的踪影,看到有个高赞的答案这样说的:“拒绝购买此作者的纸质书,不要给她的网络连载贡献流量,拒绝购买此作者的纸质书,不要给她的网络连载贡献流量”,然而话风一转,又说“如果电影上映,不出意外拍的可以,这真不能算是原文的功劳,同样的故事也可以拍得很糟。我们拒绝劣迹艺人的影视,同理也不要支持一个累累恶行的作者的书籍”。所以很明显,电视剧因为是杨幂演的就可以理智气壮的抵制,而电影是刘亦菲演的就和原著无关了,原来反抄袭人士还可以这么双标。果然反抄袭就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