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一万粉啦~~为了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厚爱,就把一直想写的这个脑洞给写了,算是给大家的万粉小福利吧~~~其实我觉得也许所有人都会害怕改变和时间的流逝,但是这种改变对我们来说又是必然的,因为希望和未来总不会轻易的到来~
因为想法有点多,笔力不足可能无法准备的表达~总之,谢谢大家的喜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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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次的重逢
一
早上七点,我准时在自己的床上醒来,按停了那个滴滴作响的破闹钟。起床之后照例用五分钟洗脸刷牙,穿上了一件天蓝色的套头T恤。
刚穿到一半,我妈的声音混合着锅碗瓢盆的噪音一起传了过来:“小邪!!你起了没有?起了快点穿衣服!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不起!”
我懒洋洋的喊道:“起来了!妈!这大夏天的,你咋不说五点天就亮了?”
“你还跟我顶嘴!平时平时不起,晚上晚上不睡,一到星期六你就睡的跟死猪一样,你看看你爸一大早就出去钓鱼了!”我妈又说了那句我听了至少几千次的经典名言,我偷笑着戴上手表,走出了房间:“知道了知道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我妈把早餐啪嗒一声甩上了桌,怒道:“知道知道,你就会说知道,行了,快点吃,吃了刷刷碗,我一会要和人家去逛街,中午你自己吃。”
“哦~”我兴致缺缺的戳了戳盘子里的早餐,一共是三个包子,一个煎蛋,一小碗榨菜,一大碗绿豆稀饭。
包子两个是肉的,一个是豆角的,都是我爸自己包的,肉包子里有一块软骨没剁碎,豆角包子里有三个完整的花椒粒。至于其他的,煎蛋背面煎的太久了糊了一半,榨菜一共有五十三颗,稀饭里有五个红豆粒。
这早餐我吃了五千多遍,包子上的每个褶子我都认识了,我在心里跟包子说了一声嗨,夹起来咬了一大口。
我妈在八点十五分离开了家里,让我不要老在家里呆着,出去走走,和朋友玩玩,又让我给她把衣服晒了。
她走之后我没晒衣服,只是把衣服挂在了屋里,因为我知道下午会下一场雨,我肯定来不及回来收衣服。
我掐着点在九点半出门 ,隔壁的女主人也开了门,一不小心手里的垃圾袋甩了出来,我伸手一接,避免了一场垃圾天女散花的悲剧。她反应过来以后笑着跟我道谢,夸我身手矫健,还送了我一块蛋糕。
要知道我就是为了这个才会在这个时间出门,这个女主人是专业做西点的,蛋糕做得好吃的不得了,天天吃都不觉得腻味。
快走出小区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电子屏,上面清楚的显示着时间:八月十七号,晴,部分地区雷阵雨警告。
之所以会特别留意这个时间,是因为我已经重复过了至少六千个八月十七日了,一开始我还会特别数一下天数,后来我就懒得记了,记了又怎么样,不记又怎么样。
我终究无法逃离这个魔咒,不断重复过同一天的可怕魔咒。
二
我是一个有一点点迟钝的人,发现一直在过同一天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快过完的晚上了。毕竟礼拜六和礼拜天都是休息日不需要上班,平时这两天的日子也过得差不多,所以浑浑噩噩的过完了大半天。
直到晚餐的时候我妈说了和前一天同样的话,她说明天礼拜天,我们全家一起去郊游吧。我就跟她说,妈,今天就是礼拜天啊。说完之后我妈嘲笑我,给我看她手机上的日期,我看完之后有些懵逼,只以为是自己做了一个预知梦,还有点得意。
然后同一天不停的重复,早上闹钟一定在七点钟响起,我妈一定会说那句话,我爸会在五点钟就出门钓鱼,我的早餐是三个包子一个蛋一碗粥一盘榨菜……
我尝试过各种办法试图打破这个轮回魔咒。比如午夜十二点不睡,却眼睁睁的看着时钟走过去之后日期却没有变。
不论怎么挣扎,我的十二点之后永远都是八月十七号这一天的开端。而且我问遍了所有人,只有我发现自己在不断的过同一天,他们的记忆都是重新开始的,他们的昨天是八月十六号,而他们在期待的是八月十八号。
为了不坐以待毙,我尝试了很多种办法让时间回到正常的轨道。我想到的第一种办法是改变发生的事件,比如五点钟我起床跟我爸一起去钓鱼,中午和我妈一起吃饭,选择不同的餐厅,不同的地点。
尝试之后我发现这一天的规律是可以被打破的,只要我先改变,后面的人的顺序也会因我而改变,但是万变不离的是永远都是八月十七号这一天。
重复了一百多天之后我有点崩溃,思考着如果改变一些大事可能才会有效果,我想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什么比生死更大的事情了。
当然杀人我是不敢的,万一我杀了一个人之后时间轮盘又转了起来怎么办,退一万步说,我杀鸡都哆嗦。
找遍了整个城市,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火灾现场,询问了一些细节之后,第二次我提前到了那个地方,把本该全部烧死的一家三口全救了出来。他们对我感恩戴德,还有记者来采访我,但是我回家睡醒之后,我妈又给我端上了一份包子蛋榨菜稀饭的早餐。
后来我想着人家都说横财是不好的,我就提前打听好了下午会开奖的彩票是什么号码,狠狠的买了二十注中了一千多万。钱是不能直接到手的,我就把家里的存款都拿出来大肆庆祝了一番。当天晚上我和爸妈是在外面睡的觉,结局很明显,我睁眼的时候又躺在了自己的床上。
三
不停的过同一天是什么样的感受,如果我把我的这段经历写成小说,肯定会成为特别畅销的作品。后来大概持续了三百多天,我决定用一个极端的方式改变这一切,我选择了杀人。
我杀了我自己,我从我家五楼一跃而下,摔死的那一瞬间确实非常疼,我记得很清楚,但是等我睁开眼睛,该死的闹钟又在七点钟响了起来。
那段时间我特别崩溃,早上简直不能听我妈说话,她一说话我就发疯,期间差不多尝试了一百种死法正常人能想到的几种自杀我都试过,什么触电、撞车、割腕、安眠药、淹死等等等等。还很无聊的总结了哪种死法最疼,哪种死法最安乐,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活着的死法字典。
最厉害的一次死法是我假装要抢银行运钞车,被几个特警一枪打在胸口,我感觉子弹的冲击力把我的肋骨都打碎了,电视剧果然都是骗人的。
我就这样崩溃了很长一阵子,在我妈第六十次哭着把我送到精神科的门口之后,我意外的平静了下来。我看着我妈,心想自己这样做只会伤害家里的人,如果我真的疯了,那每一天我爸妈都会面临独子发疯或者死亡的噩耗,我又怎么忍心让他们活在无尽的痛苦中。
而且对我来说,这一天其实是非常恬静甚至理想的一天,没有生老病死,也没有悲欢离合,还不用去上班。我们一家三口开开心心的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晚上吃饭欢声笑语的一起看电视,临睡前我爸妈还跟我说晚安。
我安慰自己这样就很好了,其实我就算在过每一天又怎么样呢,每一天过得都差不多。人家说有的人二十岁就死了,九十岁才埋葬,我只要把这一天过得像每一天就行了啊。而且我不用担心父母会老去,不用担心自己会死亡,就算我顶着痰盂出去裸奔,第二天也不会有人记得。
多好啊,可以选择过各种各样的人生,不用害怕后悔,因为每一天起来我都可以从头再来,像玩一个生命值满格的人生游戏,从头开始之后可以选择不同的选项,触发不同的情景,接触不同的人类。
在重复不断的一千天左右,我开始了第二个阶段,疯狂的玩耍阶段。我几乎把可以去做的事情都做了,甚至还多看了两眼隔壁漂亮的女主人。
真正违法犯罪或者约炮什么的我从来没做过,不是我怂,只是我心中清楚,不可以去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即便一切从头再来了,我自己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之后就永远回不到一开始的状态了,堕落的头是万万不能开的。
四
各种各样的人生都尝试过之后,我的那股兴奋劲也渐渐的减弱了,毕竟再怎么好玩那也不是我自己的人生,就算能出老千获得荣誉又能怎么样,实在很没有意思。
两千天之后,我开始规规矩矩的过好这一天,偶尔早上不想吃老四样,就提前起床跟我妈说或者出门去吃,偶尔想和我爸一起去钓鱼,就跟着他一起去钓,借着开挂的人生赢了老头子一把也不错。
我的未来永远不会再来了,因此我失去了全部的期待和梦想。我的心态越发平静,已经完全不想再去打破这个魔咒了,其实也没有办法可以打破这个魔咒了。
也许消极就是危险的开始,但是不论再发生什么我都能接受,有时候我甚至在想也许真正的死亡会是一种解脱吧。或者更极端一点,无尽的痛苦也比现在不痛不痒来得好,至少有动力去摆脱一切。
不过最近的我开始有了一点点期待,我期待的是每天下午会在咖啡厅遇到的那个人。
我见到那个人的时候,差不多是一百天之前的事情了。那一天我突然想去别的城市坐坐,就坐了一个小时的火车来到隔壁的城市。逛到下午的时候,我随便找了一家咖啡厅歇歇脚。
那是一间风格很小清新的咖啡厅,咖啡倒是挺好喝的,就是地势不太好没什么人在。当然了我现在知道了,这个老板是个富二代,咖啡厅开着完全就是兴趣,没客人也无所谓的态度。
我百无聊赖的坐到午后三点,店里的门被推了开来,铃铛清脆的当啷响起,一个年轻的小哥迎着洒下来的一把阳光走进了店里。
以前我一直觉得电影里的慢镜头都是骗人的,哪有人在阳光下会那么好看。但是那天,我看到阳光洒在那个人的侧脸的时候,突然就明白了何谓怦然心动。
他点了一杯美式的咖啡,坐在了我左手边的桌子上,因为只有我们两个客人,我就跟他搭话聊天。那个小哥的话不是很多,看起来有一点冷淡,我说三句他可能才会答一句。
如果是普通的我,说不了三句就会觉得有点尴尬,甚至可能会有点生气。但是我不是普通的我,我可是身经百战的我,在“反正第二天他就什么也不记得了”的思想支撑下,我硬是把这场单方面的聊天持续了下去,拽着他“聊”了整整五个小时,直到咖啡厅打烊为止。
那天晚上我是在久违的兴奋中入睡的,我无比期待“第二天”,甚至早早地就坐在了咖啡厅里等,等待着那个小哥准时的推开门来。
我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也没有主动跟他说过我的名字,我们只聊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从不触及私人生活。
这是我的私心,每次午夜的十二点钟声敲响之后他就不会再记得我了,我不希望每一天我都要介绍我自己是谁,然后看到他陌生的表情,我知道自己会伤心的。
我希望我们永远都是不认识的状态,这样我就不会去期待我们作为老朋友的那一天。他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像一场萍水相逢之后再也不见的陌生人。
因为想法有点多,笔力不足可能无法准备的表达~总之,谢谢大家的喜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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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次的重逢
一
早上七点,我准时在自己的床上醒来,按停了那个滴滴作响的破闹钟。起床之后照例用五分钟洗脸刷牙,穿上了一件天蓝色的套头T恤。
刚穿到一半,我妈的声音混合着锅碗瓢盆的噪音一起传了过来:“小邪!!你起了没有?起了快点穿衣服!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不起!”
我懒洋洋的喊道:“起来了!妈!这大夏天的,你咋不说五点天就亮了?”
“你还跟我顶嘴!平时平时不起,晚上晚上不睡,一到星期六你就睡的跟死猪一样,你看看你爸一大早就出去钓鱼了!”我妈又说了那句我听了至少几千次的经典名言,我偷笑着戴上手表,走出了房间:“知道了知道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我妈把早餐啪嗒一声甩上了桌,怒道:“知道知道,你就会说知道,行了,快点吃,吃了刷刷碗,我一会要和人家去逛街,中午你自己吃。”
“哦~”我兴致缺缺的戳了戳盘子里的早餐,一共是三个包子,一个煎蛋,一小碗榨菜,一大碗绿豆稀饭。
包子两个是肉的,一个是豆角的,都是我爸自己包的,肉包子里有一块软骨没剁碎,豆角包子里有三个完整的花椒粒。至于其他的,煎蛋背面煎的太久了糊了一半,榨菜一共有五十三颗,稀饭里有五个红豆粒。
这早餐我吃了五千多遍,包子上的每个褶子我都认识了,我在心里跟包子说了一声嗨,夹起来咬了一大口。
我妈在八点十五分离开了家里,让我不要老在家里呆着,出去走走,和朋友玩玩,又让我给她把衣服晒了。
她走之后我没晒衣服,只是把衣服挂在了屋里,因为我知道下午会下一场雨,我肯定来不及回来收衣服。
我掐着点在九点半出门 ,隔壁的女主人也开了门,一不小心手里的垃圾袋甩了出来,我伸手一接,避免了一场垃圾天女散花的悲剧。她反应过来以后笑着跟我道谢,夸我身手矫健,还送了我一块蛋糕。
要知道我就是为了这个才会在这个时间出门,这个女主人是专业做西点的,蛋糕做得好吃的不得了,天天吃都不觉得腻味。
快走出小区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电子屏,上面清楚的显示着时间:八月十七号,晴,部分地区雷阵雨警告。
之所以会特别留意这个时间,是因为我已经重复过了至少六千个八月十七日了,一开始我还会特别数一下天数,后来我就懒得记了,记了又怎么样,不记又怎么样。
我终究无法逃离这个魔咒,不断重复过同一天的可怕魔咒。
二
我是一个有一点点迟钝的人,发现一直在过同一天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快过完的晚上了。毕竟礼拜六和礼拜天都是休息日不需要上班,平时这两天的日子也过得差不多,所以浑浑噩噩的过完了大半天。
直到晚餐的时候我妈说了和前一天同样的话,她说明天礼拜天,我们全家一起去郊游吧。我就跟她说,妈,今天就是礼拜天啊。说完之后我妈嘲笑我,给我看她手机上的日期,我看完之后有些懵逼,只以为是自己做了一个预知梦,还有点得意。
然后同一天不停的重复,早上闹钟一定在七点钟响起,我妈一定会说那句话,我爸会在五点钟就出门钓鱼,我的早餐是三个包子一个蛋一碗粥一盘榨菜……
我尝试过各种办法试图打破这个轮回魔咒。比如午夜十二点不睡,却眼睁睁的看着时钟走过去之后日期却没有变。
不论怎么挣扎,我的十二点之后永远都是八月十七号这一天的开端。而且我问遍了所有人,只有我发现自己在不断的过同一天,他们的记忆都是重新开始的,他们的昨天是八月十六号,而他们在期待的是八月十八号。
为了不坐以待毙,我尝试了很多种办法让时间回到正常的轨道。我想到的第一种办法是改变发生的事件,比如五点钟我起床跟我爸一起去钓鱼,中午和我妈一起吃饭,选择不同的餐厅,不同的地点。
尝试之后我发现这一天的规律是可以被打破的,只要我先改变,后面的人的顺序也会因我而改变,但是万变不离的是永远都是八月十七号这一天。
重复了一百多天之后我有点崩溃,思考着如果改变一些大事可能才会有效果,我想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什么比生死更大的事情了。
当然杀人我是不敢的,万一我杀了一个人之后时间轮盘又转了起来怎么办,退一万步说,我杀鸡都哆嗦。
找遍了整个城市,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火灾现场,询问了一些细节之后,第二次我提前到了那个地方,把本该全部烧死的一家三口全救了出来。他们对我感恩戴德,还有记者来采访我,但是我回家睡醒之后,我妈又给我端上了一份包子蛋榨菜稀饭的早餐。
后来我想着人家都说横财是不好的,我就提前打听好了下午会开奖的彩票是什么号码,狠狠的买了二十注中了一千多万。钱是不能直接到手的,我就把家里的存款都拿出来大肆庆祝了一番。当天晚上我和爸妈是在外面睡的觉,结局很明显,我睁眼的时候又躺在了自己的床上。
三
不停的过同一天是什么样的感受,如果我把我的这段经历写成小说,肯定会成为特别畅销的作品。后来大概持续了三百多天,我决定用一个极端的方式改变这一切,我选择了杀人。
我杀了我自己,我从我家五楼一跃而下,摔死的那一瞬间确实非常疼,我记得很清楚,但是等我睁开眼睛,该死的闹钟又在七点钟响了起来。
那段时间我特别崩溃,早上简直不能听我妈说话,她一说话我就发疯,期间差不多尝试了一百种死法正常人能想到的几种自杀我都试过,什么触电、撞车、割腕、安眠药、淹死等等等等。还很无聊的总结了哪种死法最疼,哪种死法最安乐,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活着的死法字典。
最厉害的一次死法是我假装要抢银行运钞车,被几个特警一枪打在胸口,我感觉子弹的冲击力把我的肋骨都打碎了,电视剧果然都是骗人的。
我就这样崩溃了很长一阵子,在我妈第六十次哭着把我送到精神科的门口之后,我意外的平静了下来。我看着我妈,心想自己这样做只会伤害家里的人,如果我真的疯了,那每一天我爸妈都会面临独子发疯或者死亡的噩耗,我又怎么忍心让他们活在无尽的痛苦中。
而且对我来说,这一天其实是非常恬静甚至理想的一天,没有生老病死,也没有悲欢离合,还不用去上班。我们一家三口开开心心的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晚上吃饭欢声笑语的一起看电视,临睡前我爸妈还跟我说晚安。
我安慰自己这样就很好了,其实我就算在过每一天又怎么样呢,每一天过得都差不多。人家说有的人二十岁就死了,九十岁才埋葬,我只要把这一天过得像每一天就行了啊。而且我不用担心父母会老去,不用担心自己会死亡,就算我顶着痰盂出去裸奔,第二天也不会有人记得。
多好啊,可以选择过各种各样的人生,不用害怕后悔,因为每一天起来我都可以从头再来,像玩一个生命值满格的人生游戏,从头开始之后可以选择不同的选项,触发不同的情景,接触不同的人类。
在重复不断的一千天左右,我开始了第二个阶段,疯狂的玩耍阶段。我几乎把可以去做的事情都做了,甚至还多看了两眼隔壁漂亮的女主人。
真正违法犯罪或者约炮什么的我从来没做过,不是我怂,只是我心中清楚,不可以去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即便一切从头再来了,我自己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之后就永远回不到一开始的状态了,堕落的头是万万不能开的。
四
各种各样的人生都尝试过之后,我的那股兴奋劲也渐渐的减弱了,毕竟再怎么好玩那也不是我自己的人生,就算能出老千获得荣誉又能怎么样,实在很没有意思。
两千天之后,我开始规规矩矩的过好这一天,偶尔早上不想吃老四样,就提前起床跟我妈说或者出门去吃,偶尔想和我爸一起去钓鱼,就跟着他一起去钓,借着开挂的人生赢了老头子一把也不错。
我的未来永远不会再来了,因此我失去了全部的期待和梦想。我的心态越发平静,已经完全不想再去打破这个魔咒了,其实也没有办法可以打破这个魔咒了。
也许消极就是危险的开始,但是不论再发生什么我都能接受,有时候我甚至在想也许真正的死亡会是一种解脱吧。或者更极端一点,无尽的痛苦也比现在不痛不痒来得好,至少有动力去摆脱一切。
不过最近的我开始有了一点点期待,我期待的是每天下午会在咖啡厅遇到的那个人。
我见到那个人的时候,差不多是一百天之前的事情了。那一天我突然想去别的城市坐坐,就坐了一个小时的火车来到隔壁的城市。逛到下午的时候,我随便找了一家咖啡厅歇歇脚。
那是一间风格很小清新的咖啡厅,咖啡倒是挺好喝的,就是地势不太好没什么人在。当然了我现在知道了,这个老板是个富二代,咖啡厅开着完全就是兴趣,没客人也无所谓的态度。
我百无聊赖的坐到午后三点,店里的门被推了开来,铃铛清脆的当啷响起,一个年轻的小哥迎着洒下来的一把阳光走进了店里。
以前我一直觉得电影里的慢镜头都是骗人的,哪有人在阳光下会那么好看。但是那天,我看到阳光洒在那个人的侧脸的时候,突然就明白了何谓怦然心动。
他点了一杯美式的咖啡,坐在了我左手边的桌子上,因为只有我们两个客人,我就跟他搭话聊天。那个小哥的话不是很多,看起来有一点冷淡,我说三句他可能才会答一句。
如果是普通的我,说不了三句就会觉得有点尴尬,甚至可能会有点生气。但是我不是普通的我,我可是身经百战的我,在“反正第二天他就什么也不记得了”的思想支撑下,我硬是把这场单方面的聊天持续了下去,拽着他“聊”了整整五个小时,直到咖啡厅打烊为止。
那天晚上我是在久违的兴奋中入睡的,我无比期待“第二天”,甚至早早地就坐在了咖啡厅里等,等待着那个小哥准时的推开门来。
我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也没有主动跟他说过我的名字,我们只聊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从不触及私人生活。
这是我的私心,每次午夜的十二点钟声敲响之后他就不会再记得我了,我不希望每一天我都要介绍我自己是谁,然后看到他陌生的表情,我知道自己会伤心的。
我希望我们永远都是不认识的状态,这样我就不会去期待我们作为老朋友的那一天。他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像一场萍水相逢之后再也不见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