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在过去的打制磨制过程中都是以祭祀、向阳、通天、通灵法器的形式存在。而通灵属于特权,特权必须垄断,于是,玉成了王侯将相的特权和“刚需”,即《礼记·玉藻》所谓“古之君子必佩玉” “君子无故,玉不去身”。春秋战国以前,玉都是禁止买卖的,即便后来可以买卖,依然并非寻常百姓负担得起。汉唐以后,虽然器物文明整体一路世俗化,玉作为等级象征物的特点并未动摇。历代舆服制度中,玉往往比黄金还要高出一个级别。
《左传》昭公七年记载子产与赵景子的对话,其中提到:“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 精,说到底就是生命能量,而精的承载物,依《国语》等所言,以玉、帛为上。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战国至西汉玉璧
历万年而不朽者,唯有玉与黄金!
玉为物精之首的观念,在战汉以来的道家神仙思想和炼丹风气中得到进一步提升。服食玉屑可以成仙,仙道之家无论地名、神名、法器,处处皆玉。道家认为人得一分阳气则不死,而玉这种材质本身的恒久性,俨然昭示了采阳的法门,玉是通往永恒的媒介,是由死入生的法门,是灵魂不朽的凭信。

故宫博物院藏战汉玉组饰
虽然我们无法得知像葛洪这些提倡服食的道家高人们最终魂归何处,但至少目前考古发现确实证明:能够历万年而不朽者,唯有玉与黄金——这是何等旺盛的生命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