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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法官事件背后映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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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法官事件背后映射出的问题
2月26日,是江苏省自2016年设立的法官权益保障日。而就在这个权益日一周年的前夕,2月17日,沭阳县法院副院长周龙被犯罪嫌疑人胡小干暴力袭击,身负重伤。按沭阳法院通报,近5年来,因对法院关于其相关债务纠纷的判决及执行心存不满,胡小干长期闹访缠访,此次蓄意行凶。(新京报 2月27日)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市场主体之间的交往越加频繁,其背后次生的利益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法官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人说法律是平衡的艺术,法官不仅要依法断案,更要以理服人,平衡好各方利益。但这样的“分寸”如何拿捏,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
近年来,各地先后发生了湖北十堰四名法官被刺、北京女法官马彩云被枪击遇害、沭阳县法院副院长周龙被暴力致重伤等系列针对法官的“打击报复”事件,面对这一起又一起的恶劣暴力行径,我们应当予以严厉的谴责。但在网络中,我们还看到了少数人非但不谴责这些暴力行径,还一副幸灾乐祸、拍手称快的模样,有些人更是意指是司法判决不公招致当事人的报复。如此之态度,其实为法治之殇,值得我们大家反思。
从另一个层面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官被“打击报复”也并非偶然,其实质为部分人对司法不理解、对法官工作不信任的一种极端表现。现实中存在法院的判决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却未达到当事人的内心意愿,导致当事人的预期公平与法官判决之间产生较大出入,进而对法官持怀疑态度。而极个别法官徇私枉法也抹黑了法官这一职业,令法官共同体名誉受损。一旦遇到较真儿、极端的当事人,他们容易将对法官群体的愤怒发泄到无辜的法官头上。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对法官的人身安全提供了保障。
笔者认为保护法官的人身安全,就是保障法治的正义,这需要群众多一丝信任,多一份理解。毫无疑问,从制度上对法官的安全予以保障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长期且深入的普法是必不可少的;更重要的是需要法官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司法判决水平,争取和赢得人们的信任。民众对法律的认识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了解的基础上,还应上升到信仰法治、尊重法院的判决的高度。这无疑对我们的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检察院黄小科)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3-08 09: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