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属性与命运轨迹
——《遥远的救世主》里的那些人告诉我们的事
我们常用两个词来形容人在社会上的存在状态,其一是“生活”,另一个是“活着”。撇开词性的差异,两个词表面上并无太大的差别,然而,如果考虑到词语背后所隐藏的意义,却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例如,在常用的词组里,“生活”二字常和品味、闲适等词结合,而“活着”则常与忙碌、无为等词相适,推而广之,生活似乎常用于形容良好的状态,而活着则相反,比如,“强势的生活”与“弱势的活着”。
《遥远的救世主》中的丁元英、韩楚风、芮小丹等人无疑是前者的代表,或曾留学海外或为商业精英或正英姿飒爽,而叶晓明、冯世杰、刘冰则为后者的典型,经营着小本生意为衣食温饱终日忙碌奔波。本应没有交集的两个群体却因为王庙村村民渴望致富这一件事而被联系到了一起,虽然事件的起因与王庙村并无直接关系,然而,正是因为村民这一社会群体代表了典型的“弱势”才使得两种生存状态有了更明显的对比。
这种对比,以及对比的过程与结果,在小说中,作者将其归结为“文化属性”,更进一步划分为属性为强的强势文化与属性为弱的弱势文化,并借丁元英之口说明:“强势文化就是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弱势文化就是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的文化,也是期望救主的文化。强势文化在武学上被称为“秘笈”,而弱势文化由于易学、易懂、易用,成了流行品种。”
以文中所处的时代背景而言,在大约八十年前,梁启超在《什么是文化》中称,“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按照一般的理解,“共业”包含众多领域,诸如认识的、规范的、艺术的、器用的、社会的,如制度、组织、风俗习惯等等。显然,小说中的文化二字指的便是文化中的社会属性。
丁元英等人所代表的文化属性,是强势文化,如文中所表现出来的,无论前期是用私募基金在不长的时间内取得了极大的成果,还是后期在与乐圣公司的诉讼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成熟稳定与对整体局势的把握,都无愧于强势一词。对于丁元英的胜者地位,按他自己的解释,仅仅是遵循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而已。放开股票的操作不谈,以格律诗与乐圣的诉讼事件为例,为防止乐圣公司指证“公司主要产品产地为公司注册所在地”而让王庙村只生产箱体,功放与单元以“外包”的形式使用其它公司的产品,并在成本上加以控制,使得原告的证据无效;为使得公司不出现非法使用童工等法律问题,采取与农户合作的方式,箱体生产的每一环节均为现金交易,公司与农户间为订货与供货关系,即非隶属,便无违法;形成“扶贫”的客观事实,间接拉拢了农户,又与社会的大环境相容,使公司占据了舆论优势——如此,在诉讼中尽占上风。而其背后的客观规律,无非是注意知识产权,控制成本,与供货方保持良好关系等人尽皆知的道理而已。
叶晓明、刘冰们,以及王庙村的村民不懂,或者说就算懂也不会如丁元英般对市场经济的规律了如指掌,于是在他们看来丁元英的行为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也因此在他们眼中,丁元英对公司运转的策划,对诉讼的未卜先知以及对结果的成足在胸,一切都很不可思议甚至是如同神一般的存在。而在丁元英心中。他切入音响市场,与乐圣的诉讼及其结果,只不过是他之前的论断“狼嘴夺食,就要比狼更狠更绝”的又一体现而已。
这,也就是文中说的“强势文化在武学上被称为秘笈”。
此处有一个例外冯世杰,他有自己的汽修店,心中也有着帮助家乡的想法,相比较叶晓明与刘冰,虽然仍然还是弱势文化中的一员,但是从他积极推动与丁元英的合作,到后来退股时选取了与村民相关的补偿来看,至少算是已经站到了强势文化的边缘,这便是他日后能有机会重入格律诗公司的根本原因。
回想起丁元英的下属肖亚文对丁的评价“他跟正常人的思维颠倒了,说鬼话,办鬼事,倒行逆施,但是还有道理”便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即使丁元英对肖亚文的能力是欣赏和认同的,但是,就肖亚文没能理解他的行事风格这一点来看,肖亚文虽然身处强势文化的圈子,可自身所代表的文化属性却明白无误地写上了“弱势”二字。这一点,从肖亚文把丁元英介绍给芮小丹以求“认识这个人就是开了一扇窗户,就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听到不一样的声音,能让你思考、觉悟,这已经够了。其它还有很多,比如机会、帮助”,再印证到丁元英对弱势文化的定义“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便再清楚不过了。
——《遥远的救世主》里的那些人告诉我们的事
我们常用两个词来形容人在社会上的存在状态,其一是“生活”,另一个是“活着”。撇开词性的差异,两个词表面上并无太大的差别,然而,如果考虑到词语背后所隐藏的意义,却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例如,在常用的词组里,“生活”二字常和品味、闲适等词结合,而“活着”则常与忙碌、无为等词相适,推而广之,生活似乎常用于形容良好的状态,而活着则相反,比如,“强势的生活”与“弱势的活着”。
《遥远的救世主》中的丁元英、韩楚风、芮小丹等人无疑是前者的代表,或曾留学海外或为商业精英或正英姿飒爽,而叶晓明、冯世杰、刘冰则为后者的典型,经营着小本生意为衣食温饱终日忙碌奔波。本应没有交集的两个群体却因为王庙村村民渴望致富这一件事而被联系到了一起,虽然事件的起因与王庙村并无直接关系,然而,正是因为村民这一社会群体代表了典型的“弱势”才使得两种生存状态有了更明显的对比。
这种对比,以及对比的过程与结果,在小说中,作者将其归结为“文化属性”,更进一步划分为属性为强的强势文化与属性为弱的弱势文化,并借丁元英之口说明:“强势文化就是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弱势文化就是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的文化,也是期望救主的文化。强势文化在武学上被称为“秘笈”,而弱势文化由于易学、易懂、易用,成了流行品种。”
以文中所处的时代背景而言,在大约八十年前,梁启超在《什么是文化》中称,“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按照一般的理解,“共业”包含众多领域,诸如认识的、规范的、艺术的、器用的、社会的,如制度、组织、风俗习惯等等。显然,小说中的文化二字指的便是文化中的社会属性。
丁元英等人所代表的文化属性,是强势文化,如文中所表现出来的,无论前期是用私募基金在不长的时间内取得了极大的成果,还是后期在与乐圣公司的诉讼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成熟稳定与对整体局势的把握,都无愧于强势一词。对于丁元英的胜者地位,按他自己的解释,仅仅是遵循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而已。放开股票的操作不谈,以格律诗与乐圣的诉讼事件为例,为防止乐圣公司指证“公司主要产品产地为公司注册所在地”而让王庙村只生产箱体,功放与单元以“外包”的形式使用其它公司的产品,并在成本上加以控制,使得原告的证据无效;为使得公司不出现非法使用童工等法律问题,采取与农户合作的方式,箱体生产的每一环节均为现金交易,公司与农户间为订货与供货关系,即非隶属,便无违法;形成“扶贫”的客观事实,间接拉拢了农户,又与社会的大环境相容,使公司占据了舆论优势——如此,在诉讼中尽占上风。而其背后的客观规律,无非是注意知识产权,控制成本,与供货方保持良好关系等人尽皆知的道理而已。
叶晓明、刘冰们,以及王庙村的村民不懂,或者说就算懂也不会如丁元英般对市场经济的规律了如指掌,于是在他们看来丁元英的行为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也因此在他们眼中,丁元英对公司运转的策划,对诉讼的未卜先知以及对结果的成足在胸,一切都很不可思议甚至是如同神一般的存在。而在丁元英心中。他切入音响市场,与乐圣的诉讼及其结果,只不过是他之前的论断“狼嘴夺食,就要比狼更狠更绝”的又一体现而已。
这,也就是文中说的“强势文化在武学上被称为秘笈”。
此处有一个例外冯世杰,他有自己的汽修店,心中也有着帮助家乡的想法,相比较叶晓明与刘冰,虽然仍然还是弱势文化中的一员,但是从他积极推动与丁元英的合作,到后来退股时选取了与村民相关的补偿来看,至少算是已经站到了强势文化的边缘,这便是他日后能有机会重入格律诗公司的根本原因。
回想起丁元英的下属肖亚文对丁的评价“他跟正常人的思维颠倒了,说鬼话,办鬼事,倒行逆施,但是还有道理”便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即使丁元英对肖亚文的能力是欣赏和认同的,但是,就肖亚文没能理解他的行事风格这一点来看,肖亚文虽然身处强势文化的圈子,可自身所代表的文化属性却明白无误地写上了“弱势”二字。这一点,从肖亚文把丁元英介绍给芮小丹以求“认识这个人就是开了一扇窗户,就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听到不一样的声音,能让你思考、觉悟,这已经够了。其它还有很多,比如机会、帮助”,再印证到丁元英对弱势文化的定义“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便再清楚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