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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车救狗:动保恐怖主义----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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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据媒体报道,11月19日,廊坊市(霸州市)煎茶铺镇荣乌高速北发现一辆贩狗车,志愿者“抱必死决心”驾车拦截运狗车,结果被运狗车撞出10余米。
按照“高速拦车救狗”随便检索一下就会发现,2011年“京哈高速截车救狗”事件轰动一时;2015年8月,西安,动保志愿者将一辆载有200多只狗的货车追下高速公路,拦截在西安市河池寨收费站,双方长时间对峙,情绪激动的司机妻子一度自残,用匕首扎伤了自己的大腿;今年5月,天津塘沽高速路上,一辆大型货车被动保志愿者拦停,将车上的几十只狗全部截下“进行安置”……
除了中国爱狗人士之外,可能全世界再没有抢劫犯能如此大张旗鼓又正义凛然了。
在动保主义者的圈子里,中国爱狗人士风头无两,他们的拦路救狗行为已经成为了一桩熟练的配合活动,这群人从行为模式上看有组织、有分工、有计划;从精神状态上看,狂躁、极端、偏执。从这次高速拦车救狗之后,各个爱狗组织在微博上转播自己战果的语气就能看出端倪,称自己人有“必死的决心”,称运狗车为“非法”等等。
人们得以广泛注意到这群人,似乎是从广西玉林的狗肉节开始的。如果不是他们的极端行为,其他地方或许都不会知道那个那个偏僻一隅的地方性节日。爱狗动保者们在狗肉节前后大规模去往当地,和狗贩子掠夺等待屠宰的狗,对购买和准备食用狗肉的人们任意辱骂和厮打,在各条高速路上严阵以待,在他们和他们的支持者心里,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正义的,自己在进行的是一场战争,一场黑白分明,正邪对立的战争,显然,自己是正义卫士,而那些运狗的、贩狗的、吃狗的,都是邪恶的。只有从这样的逻辑去看,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陷入狂热,并且做出众多如此极端的事情。
最初,爱狗人士的极端行为其实只限于自己的私人领域。比如,几年前,在新闻报道中,很多个城市都出现过一些人养狗、爱狗陷入了极端,不惜家庭破裂,与众人绝交。他们租了房子,让狗成为主人,自己甘愿仆从,渐渐的,他们愈发破落,在旁人眼中显得精神状态可疑,但是他们总声称自己是受迫害者,自己不过想施于小动物以爱心,但被残忍无知的人类所排挤。面对这样的个体,我们最多表达同情,困惑或者理解,因为毕竟那是一种个人选择。我们可以把豢养动物的行为当做人家的一项个好人爱好,为了爱好哪怕变得疯魔,遁入极端之境,那也是人家私域内的事情,旁人无权置喙。但是,很快,这群人的行为就迭代、升级了,他们的行为溢出了私域,进而变成了对他人的侵犯。
这群人的心中,有一条界限和标准:爱狗的是自己人,不爱狗但不伤害狗的算中间派,是需要也可以争取的对象,而那些对狗有实际伤害,比如把狗当做食物的,对狗有虐待行为的,都是敌人。宁可伤害人,也不能伤害狗。这是他们的宗旨。这样一来,事情就彻底变了。如果说,他们自己因为爱狗家破人亡,算是自由权利,那么他们逼着贩狗的人把运送的狗全部卸货,就涉嫌刑事犯罪。在他们的大脑中,认为自己正在进行“解救”,但实际上,他们正在进行“抢劫”。
那些在高速路上被运输的狗,无论送去哪里,被用作什么,首先那是一笔财产,属于某个人或者某个组织、公司。在当下的法律之中,人口是不允许贩卖的,但是狗是允许贩卖的。所以,从法理意义上讲,你发现有人贩卖一货车人口,报警无效,抱着必死的信念拦车救人,可以理解,但把狗和人搞混,就是另一回事了。狗是动物,是生命,但同时也是商品。这是它们的属性。你承不承认,这属性都客观存在。任何人都无权抢夺属于他人的财物。无论那财物是一车不会说话的苹果,还是看着愚蠢肮脏的猪,又或者是水汪汪眼神无助的小狗。从商品属性上讲,它们是一样、平等的。
之所以,高速路成为这群人的首选目标,是因为他们知道,一旦狗被送往各地,就会分散,更加难以“解救”,所以,针对高速路的运输车下手,目标明确,战术简单,成果磊磊,但问题是,这群人在实施自己认定的正义行为时,根本不考量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人身安全。以高速公路上的车速,一旦出现突发车祸,造成的连锁反应是不可想象的。但显然,在他们眼中,人类安全比不过狗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出此之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这些拦车救狗的人们,已经涉嫌危险驾驶,并且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因为他们所造成的恶劣后果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所有在高速路上行驶的人们。
厘清一下,一群人以一种自以为天下最正确的价值观为心理和精神支撑,以暴力抢夺、威胁以及自杀式鱼死网破的手段对认定的异己进行矫正甚至清除,把自己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并且认定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这是什么行为?还有什么比这更接近恐怖主义的定义吗?这群人就是一群“动保恐怖主义者”。
绝大多数普通人对于小动物,尤其是小狗这类“陪伴动物”都是爱护的,极少有人有意地去伤害他们,对于是否吃狗肉的问题,是一个文化、习俗问题,我们可以把它置于一种文明变迁之中进行考察和讨论,甚至,那些动保主义者可以进行抗议和呼吁,但是,这一切都只能在言论层面和法理框架内进行,而绝不允许随意溢出法律的边界,用暴力抗争和伤害他人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之下,吃狗不违法,打人才违法。吃狗肉是文化层面的个人选择,而拦路抢劫和危险驾驶是法律认定的违法行为。
我们热爱动物,但我们也必须食用动物。我们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这没有办法。你认为小狗可爱,我认为小猪也很萌,小牛小羊的眼睛也会说话,小土豆小西红柿圆滚滚的,被切成碎丁,放在油锅里煸炒,你不心疼?按照这种逻辑推演,我们全体自决才是最道德的方式吗?那个最著名的悖论“用火腿肠喂狗,你想过猪的感受吗?”永远都是无解的,因为爱狗动保者也无法自洽。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具备同理心,对小动物有同理心是一种善良,对于我们的同类人类具备同理心,更理所应当,你以侵害人命为代价救狗,比那些吃狗肉的人要残忍得多。我们不愿意这样去区分,但非要分个高下,那么人命比狗命重要得多。


IP属地:河北1楼2016-11-23 21:50回复
    拦车救狗:动保恐怖主义
    拦车救狗:动保恐怖主义


    IP属地:上海2楼2016-11-23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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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帖


      3楼2016-11-23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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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死他们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11-24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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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好帖拦车救狗跟抢劫没两样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11-2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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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得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11-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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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好!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6-11-25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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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狗混合放车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6-11-2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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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 高速违法为什么不抓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11-26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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